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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执行国六标准调至7月1日起与全省同步

2019-02-18 09:08 来源:南方网 全媒体记者 余嘉敏 冯艳丹 通讯员 穗环宣

  南方网讯 (全媒体记者 余嘉敏 冯艳丹 通讯员 穗环宣)笔者从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获悉,广州执行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的时间将调整至7月1日。

  对于此次调整,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表示,是由于1月省政府印发的《广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2018—2020年)》(粤府〔2018〕128号)中,将全省提前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的时间统一为2019年7月1日。因此,广州市将执行轻型汽车国六(b阶段)排放标准的时间,由此前计划的今年3月1日推迟4个月,与全省同步实施。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同时表示,为方便市民办理车辆登记上牌手续,将设置7月和8月共两个月过渡期。在过渡期内,车主可依据有效凭证,为2019年7月1日之前已购买或已从外地转出的国五排放标准车辆办理注册登记和转入登记。

  值得注意的是,广州市本次执行国六排放标准仅针对总质量不超过3.5吨的轻型汽车。重型汽车(总质量3.5吨以上)仍执行国五排放标准。

  与此同时,该排放标准仅针对办理注册的新车或者外地转入广州的二手车。已经注册登记的旧车和在广州市内部流转过户的二手车(流转前后车牌均为“粤A”)不受影响,可以照常使用。

  市民在购买汽车前,可通过《环保信息随车清单》或机动车环保网查询车辆是否已经达到国六排放标准。据了解,目前各大汽车厂家推出的国六标准车型几乎全部直接达到“国六b阶段”要求。

  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2月14日,1130个车型已在生态环境部“机动车环保网”办理机动车环保信息公开的车型中,1129个车型已达到“国六b阶段”标准。

编辑:梁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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