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全媒体记者 宾红霞 陈颖 实习生 马翀)17日,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了《广州市促进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类企业集聚发展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
该文件提出,广州将加快推进“风险投资之都”建设,吸引更多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类企业在穗集聚发展,营造广州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工作共建共治共享管理格局。《指引》在工商注册、备案登记、外汇政策、税收政策、扶持奖励政策、风险防控方面提出对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类企业的相关政策。
据《指引》有关规定,对于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股权(创业)投资管理企业,广州市政府将给予最高1500万元人民币的管理能力奖励。而对于投资广州科技中小企业的外商投资股权(创业)投资类企业,按照广州市政府有关规定,则将按实际投资额给予奖励。
根据《指引》,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类企业还可按相关规定申报广州市高层次金融人才、广州市人才绿卡,享受人才落户、购车购房、子女入学等优惠待遇,这一举措将力促吸引股权投资领域人才在穗集聚发展。
此外,对于各类基金小镇、财富小镇、创投小镇、风险投资大厦等股权投资机构集聚区,广州各区将出台落户奖励、办公用房补贴、经济贡献奖励等相关扶持政策。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类企业可叠加享受市、区两级扶持政策。届时,行业协会将设置专门服务点,对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类企业提供全方位“一站式”服务。
据悉,相比较上海、深圳和珠海等城市的QFLP政策,广州提供给外商企业的QFLP政策力度更大。目前上海等城市还尚有联席会议审批环节和最低资金门槛等限制,而广州则为相关企业提供了更加便利、优惠的政策支持,这有利于吸引更多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类企业集聚发展,促进广州股权投资市场对外开放,推进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市场协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