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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琴成第二个旅游业税收优惠政策获批新区

2019-08-18 09:44 来源:南方网 全媒体记者/梁涵 见习记者/刘梓欣

  南方网讯 (全媒体记者/梁涵 见习记者/刘梓欣)16日,横琴新区管委会对外公布,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印发《关于横琴新区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增列有关旅游产业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将旅游业纳入横琴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区内旅游企业将享受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至此,横琴新区成为继福建平潭之后,国内旅游业税收优惠政策获批的第二个新区,横琴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已增至六大类80条。

  今年3月21日,国务院批复《横琴国际休闲旅游岛建设方案》,明确提出“研究在《横琴新区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中增列有关旅游产业”。此次《通知》印发提供了有力的财税政策支撑。

  记者了解到,《通知》包含的新增所得税优惠目录共8条,包括游乐场、海洋馆、主题公园、影视拍摄基地、展览馆和博物馆的经营;海上运动、海域低空飞行、邮轮旅游、游艇旅游、海岛旅游的经营;文化创意旅游、旅游实景演出、影视音乐节的经营;民俗活动、民宿的经营;文化遗产传承与经营;国际及粤港澳体育旅游精品赛事;健康医疗旅游、会展旅游的经营;游客服务中心、旅游信息网站、旅游移动应用的经营;以网络营销、网络预订、网上支付等为主的旅游电子商务平台的经营;专业从事粤港澳旅游的旅游公司的经营等。

  与平潭相比,横琴新区旅游业优惠目录增加了“展览馆和博物馆的经营”“影视音乐节的经营”“游客服务中心、旅游信息网站、旅游移动应用的经营”等内容,使优惠目录更加契合横琴休闲旅游产业发展实际,对助力澳门“一中心、一平台、一基地”建设也将产生重要的推动作用。

  目前,横琴新区正在加紧制定旅游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的适用指引,对旅游业目录做进一步细化和解读,明确优惠政策执行口径,增强政策操作性,促进政策落地落实。在优惠目录的指引下,横琴将进一步完善旅游配套服务、丰富休闲旅游产品,推动粤港澳旅游产业深度合作、协同发展,共同打造大湾区精品体育旅游赛事,培育多样化旅游新业态,打造“旅游+”产业生态圈。

编辑:邓德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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