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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创新创业项目可代替毕业论文

2020-05-30 12:02 来源:广州日报 林霞虹 周洁莹

  近日,记者从广东省教育厅获悉,广东省教育厅等6部门近日印发了《关于推进2020年广东省大学生创业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下称“文件”)。文件提出,允许学生将优秀创新创业项目申请为毕业设计(论文);在校及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成功创办初创企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同时符合资助条件的,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资助金1万元。

  省级优秀创业项目可享受5万-20万元资助

  文件提出,实施“一校一基地”项目,鼓励和支持各高校通过校企合作等方式,加快建设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对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评定为省级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的,给予60万元的奖补。对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并按规定为创业者提供创业孵化服务的创业孵化基地,按每户3000元标准和实际孵化成功户数给予创业孵化补贴。大学科技园建设情况纳入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和高等教育“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提升计划考核指标体系。

  在校及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成功创办初创企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同时符合资助条件的,可按规定申请一次性创业资助,资助金额为1万元。符合条件人员只能享受一次创业资助。在校及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创办初创企业并租用经营场地可申请租金补贴,珠三角地区每年最高6000元、其他地区每年最高4000元,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被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评定为省级优秀创业项目的,可按规定享受5万-20万元资助。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对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专门立项扶持。入选国家级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获得经费支持平均不低于2万元/项,入选国家级创业实践类项目获得经费支持平均不低于10万元/项。

  允许学生将优秀创新创业项目申请为毕业设计(论文)

  文件要求,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工作统筹,加强沟通联动。要整合发展财政和社会资金,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各高校要优化经费支出结构,多渠道统筹安排资金,支持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资助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各高校要建立健全学生创业指导服务专门机构,做到“机构、人员、场地、经费”四到位,对自主创业学生实行持续帮扶、全程指导、一站式服务。

  在深化人才培养改革方面,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创新创业教育,把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作为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促进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重要举措。要以“敢闯会创”为核心要素,引领人才培养模式变革,提升大学生敢闯的素质、会闯的能力。

  同时,要加强广东省创新创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指导委员会及专家库建设,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提供咨询、指导和业务支持。

  在课程体系建设方面,鼓励高校自主编写创新创业高水平教材,加强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建设,完善创新创业教育典型案例库,建设一批创新创业教育类省级一流课程;鼓励高校借鉴国外创新创业教育成功经验,引进创新创业教育优质课程。

  允许学生通过学科竞赛、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发明专利、社会实践、发表论文等方式获取学分。允许学生边工边读,允许休学创业,简化复学手续,为学生离校创业提供便利,允许学生将优秀创新创业项目申请为毕业设计(论文)。

编辑:吴凤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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