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7月2日电 记者从银保监会获悉,为规范保险资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有效防范风险,银保监会近日发布了《保险资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规定》。
规定明确,保险资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不得用于投机目的,应当以对冲或规避风险为目的。保险资金应以资产组合形式参与并开立交易账户,实行账户、资产、交易、核算等的独立管理,严格进行风险隔离。
为支持保险资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银保监会近日还同步修订了《保险资金参与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办法》和《保险资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规定》,统一了监管口径,完善了保险资金参与金融衍生品交易的监管规制体系,有利于扩大保险机构选择权,夯实保险机构履行全面风险管理的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