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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调整核酸检测费:50元/人次

2021-06-13 11:05 来源:羊城晚报 戚耀琪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8日发出关于调整疾控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单样检测50元/人次。

  按照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规范“愿检尽检”检测收费行为,减轻广大群众检测费用负担,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会议精神和《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调整疾控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费收费标准。

  疾控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费收费标准:单样检测50元/人次(不含核酸检测试剂费),混合检测20元/人次(不含核酸检测试剂费),核酸检测试剂费按实际购进的集采中选产品价格执行;抗体检测25元/项。

  通知要求,收费标准实行动态管理。我省公立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调整时,疾控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费收费标准同步调整,由省发展改革委联合省财政厅直接印发执行。疾控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费属于省定行政事业性收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减免收费、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调整征收标准和坐收坐支。

编辑:农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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