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显示,2013年我国汽车召回133批次,召回531.1万辆车,同比增长65.8%,创历史新高。这说明汽车厂家通过召回解决了大量质量隐患,避免大批量维修、退换的被动局面。其次是有关部门加强了质量监管,2013年受质检总局缺陷调查影响,召回的汽车数量为196.1万辆,占全年召回数量的37%,也是历年来最多的。
据估计,2013年我国私家车保有量应该破亿。随着保有量的不断增加,汽车就像当年的家电一样慢慢地进入千家万户,成为老百姓不可或缺的一种生活用品。但是相比一般的家电,汽车又非常不一般,价格从几万到几十万,甚至到几百万元,可以算得上是生活用品中的奢侈品了。所以对于汽车,从挑选到购买,从使用到维修保养,几乎每一个环节老百姓都是精心地琢磨。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国家也出台了汽车“三包”法规,但即使如此,还是难免碰到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让人始料不及,却又束手无策。
作为结构复杂的大件消费品,汽车一旦出现故障,很多普通消费者是束手无策的,只能找经销商或者厂家来解决问题,问题多了,中间就难免出现一些扯皮现象,可在当前环境之下,占据天时地利的厂商有时还是相对强势一些,在消费者需要付出时间、金钱去维权的过程中,必然会遭受许许多多的障碍和困难。而最终利益受损最多的必然是作为第三方的消费者。也正是基于这一点,去年10月1日起,汽车“三包”法规也正式实施。政策实施后,企业是否真正有按照相关规定去执行?这些政策又能否全面保障消费者利益?汽车“三包”法规正式实施至今也就几个月的时间,很多问题并未能显现出来。而经过之前众多业内人士的分析,汽车“三包”能否有效执行,就看举证、鉴定、索赔这三个问题能否有效解决。
据笔者了解,不少经销商和消费者也都认为,汽车“三包”法规确实起到了一定的规范作用,特别是在一些销售文件的准备方面,而且它对于提升经销商服务水平上也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执行至今,它在消费者维权方面的作用并没有明显显现,当消费者出现维权问题时,一些责任的规定仍然不明确,更多的还要靠经销商与消费者之间协商解决。对此,他们希望有关部门能够更进一步将“三包”法规细化,有针对性地解决现实问题。当然,国家汽车“三包”法规执行仍在不断完善中,面对汽车质量问题,汽车企业应该第一时间主动解决消费者的问题,而不是推卸责任。
对消费者来说,谁都不愿意遇到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和服务,但遇到了,尽管维权之路漫漫,也只能选择坚持到底。
编辑:张嘉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