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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食品药品黑名单强化惩戒机制

2015-02-10 20:39 来源:法制日报网络版

卖毒豆芽、无证销售食品、卖假药、违规卖特殊药品……日前从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因这些违规事件,8家企业或个人被列入广东公布的首份食品药品黑名单(1月7日《中国食品报》)。

被称为广东省食药监管局2014年建立的29个“最严格全过程监管工作制度”之一的食品药品黑名单制度,现今终于有了落地之时。可以肯定,首份黑名单的公布不仅意味着黑名单制度正式落到实处,同时也意味着广东已经率先将黑名单制度落实,并成功将此项制度规范化。

建立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制度只是第一步,黑名单只是一个形式,任何黑名单不是一黑就灵,其效果好坏,取决于制裁力度的强弱。从这个意义上说,有必要给黑名单的惩戒项目填充内容,让黑名单一黑到底,真正产生黑掉无良企业的威慑力量。黑名单,不仅是让公众知晓这些企业,让其声誉扫地,更是要通过实施惩罚让其感受到污点将永远背负。

不仅如此,还应建立面向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公职人员的黑名单制度,及时拉黑监管环节履职不力甚至胡乱作为的公职人员,破除公职人员故意利用法律和监管漏洞为不法企业铺设后路的可能。更为重要的是,要建立健全法律惩罚机制,让失信成本远远大于失信收益。因此,实施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制度,关键是要抓紧构建一套严厉的惩罚机制。譬如,建立质量担保机制、对劣质产品生产商实施严厉的赔偿机制、把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体系等。

编辑:许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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