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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宇飞:黑名单受关注力度是空前的

2015-03-11 17:06 来源:南方网 李晨昱刘艳秋

  关于“黑名单”制度如何有效的贯彻执行的问题,段宇飞表示,自“黑名单”制度于2014年8月1日印发、并于10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指定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稽查局负责全省“黑名单”制度的实施工作,并要求各市县局制定实施细则。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还加强了对市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黑名单”信息工作的检查指导,安排专人经常性的登陆各市局网站“黑名单”栏目进行检查。

  南方网讯(记者李晨昱刘艳秋)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关乎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基本要求,在2014年这个食品药品监管“制度建设年”,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率先在全省范围内出台《食品药品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管理规定(试行)》,旨在进一步强化对食品药品违法违规行为的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对于这一项新出台的规定,作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的段宇飞在两会期间接受了南方网记者的专访。

  加大对 “黑名单”信息公开的力度

  关于“黑名单”制度如何有效的贯彻执行的问题,段宇飞表示,自“黑名单”制度于2014年8月1日印发、并于10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指定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稽查局负责全省“黑名单”制度的实施工作,并要求各市县局制定实施细则。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还加强了对市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黑名单”信息工作的检查指导,安排专人经常性的登陆各市局网站“黑名单”栏目进行检查。

  段宇飞介绍:“目前全省22个市局(含顺德区局)都在政务网站上开设了黑名单栏目,已有11个市局发布了17条黑名单信息,省局政务网站黑名单栏目汇总转载了8条信息。”

  对于未来的工作,段宇飞表示,2015年,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还将建立对市县局食品药品稽查执法工作的评价体系,每半年评价一次,拟将贯彻落实“黑名单”制度的情况作为评价市县局稽查工作的一项重要指标。同时,还将经常性地检查,定期通报检查结果。另外,我通过专题新闻发布的形式,将全省一些有重大影响的“黑名单”信息集中向社会发布,增强其影响力。

  将“黑名单”纳入食品药品信用体系建设范畴

  段宇飞表示,围绕“黑名单”制度,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将探索以下两个方面的监管创新。首先将“黑名单”制度纳入食品药品信用体系建设范畴,一方面,对已被剥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和个人,将严格依法禁止其从事食品药品生产经营活动,对仍可从事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的企业和个人,将增加检查和抽验频次等措施,实施重点监管,对再次违法者依法从重处罚,甚至取消其从事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的资格。另一方面,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将“黑名单”信息纳入企业和公民的信用档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使其“一处失信、步步难行”。

  另一方面,推动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推动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单靠行政并不能确保食品药品安全,也不能保证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得到有效约束,黑名单制度应该集政府监管、社会监督、市场主体的诚信自律于一体。”段宇飞说。

  “黑名单”受关注的力度是前所未有的

  段宇飞告诉记者,自从2014年5月份“黑名单”制度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以来,已经受到包括南方网在内的新闻媒体四轮的集中报道,关注程度之高、关注时间之长,是食品药品监管其他工作所未有的。更加难得的是,一些社会公众和媒体,花了很多的时间和精力,对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以及22个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政务网站的“黑名单”栏目进行专门的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在互联网上公开发表,提出了中肯的意见与建议。

  接下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将综合运用好“黑名单”、“曝光台”、“案件信息公开”以及今年将制定的新的食品药品举报奖励办法,回应公众关切与期待,有效提振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信心。

  “黑名单”距真正发挥影响力还有很长道路要走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出台黑名单制度时,曾有媒体评论:广东式食品药品“黑名单”制度是初级的、有限的,也可能是尝试性的,离消费者心目中的理想目标,还有很大的距离。对于媒体的评论,段宇飞说:“我个人认为,这位评论员的评论还是中肯的,因此,尽管我们在食品药品领域率先构建‘黑名单’制度,但距离其真正发挥影响力和威慑力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同时,段宇飞还表示,单是一两个省建立“黑名单”制度的效果肯定不及全国统一建立,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愿意与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分享构建“黑名单”制度的经验做法,协助他们加快建立“黑名单”制度,真正让上了“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在全国范围内成为过街老鼠,无处可逃。

编辑:刘艳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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