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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266家企业或纳入全国碳市场

2016-06-07 11:04 来源:南方日报

广东在全国早就率先启动个人碳交易市场。资料图片

广东在全国早就率先启动个人碳交易市场。资料图片

  全国统一的碳市场将在2017年建立启动,广东作为目前国内最大的碳交易试点如何与国家对接?

  记者从本周一开幕的2016中英(华南)低碳周上了解到不少新信息,据相关部门初步统计,广东属于国家规定纳入全国碳市场范围的企业有266家,其中77%的企业已开展过碳交易、碳盘查或温室气体报告工作,有较好的基础。此外,国家《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条例》草案去年底已送国务院审批,目前正征求各部门、地方还有企业的意见。

  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透露,广东将在国家的《条例》颁布后再度启动地方碳排放管理和交易的立法,《广东省碳排放权管理和交易办法》或比国家《条例》更为严格。 ●南方日报记者 谢庆裕 胡新科

  争取在粤建全国碳交易培训中心“2016年是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攻坚时期,广东省将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推进全国碳市场启动前的准备工作,包括研究确定纳入全国碳市场的首批企业名单”。在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承办的低碳周开幕式上,受省发改委委托,由广东省应对气候变化研究中心编写的《广东省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分析报告(2014-2015)》(下称《报告》)透露了上述信息。

  据了解,今年初,国家发改委发布的《碳排放权交易覆盖行业及代码》首度明确了全国碳市场将覆盖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电力、航空八大行业,包括原油加工、乙烯、电石、合成氨、甲醇等18个子行业。而广东自2013年底正式启动碳交易以来,控排企业一直仅包括石化、钢铁、火电、水泥四大行业,为了与未来的全国碳市场对接,广东正研究扩大碳交易范围。

  《报告》透露,广东省已完成六大新行业(化工、造纸、有色、民航、陶瓷、纺织)的历史数据盘查,相应的碳排放核算报告方法学也相对完善,广东省将研究选择合适的行业扩大碳交易试点覆盖的行业范围,提出相应的配额分配方法,为全国碳市场建设及兄弟省市碳交易建设工作提供更多经验。

  在最近的2015年度,广东碳市场涉及四大行业共186家控排企业和31家新建项目企业。《报告》批露,根据国家最新通知精神,结合广东碳交易试点基础,广东拟在国家要求的基础上,对广东纳入全国碳市场的首批企业名单进行适度扩充,尽量纳入更多的企业,名单将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上报。据初步统计,广东属于国家规定纳入全国碳市场范围的企业有266家,其中77%的企业已开展过碳交易、碳盘查或温室气体报告工作,有较好的基础。

  “广东是七个碳交易试点中体量最大的,且地区发展不均衡,行业间行业内差异较大,这与我国整体区域经济类型多样、区域发展水平差异较大的情况很类似。因此,广东在开展碳交易试点中遇到的问题和积累的经验对全国碳市场开展初期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广东省应对气候变化研究中心主任曾雪兰指出。

  对此,省发改委介绍,将积极争取国家依托广东省建立全国碳交易能力建设培训中心,目前已形成初步方案,拟近期上报国家发改委。

  粤碳交易拟从严立法或比国家更严

  全国碳市场的建立亟需建立相关规范。记者从低碳周的碳市场监管制度设计研讨会上了解到,国家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条例》去年年底已送国务院审批,目前正征求各部门、地方还有企业的意见。其将为加快建立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为开展碳排放权交易提供法律基础。

  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副总裁孟萌表示,全国碳市场的系列监管制度文件仍在完善,建议建立以国家发改委为主导的碳市场协同监管机制以及以省级碳交易主管部门为主导的区域监管体系,尽快制定全国碳市场的有偿发放、交易所以及场外交易等各方面的管理办法及其细则。

  清华大学段茂盛教授则介绍,“全国碳市场将建立一个配额的分配方法,但由于不同地区差异很大,国家在制定这个方法的时候很可能不会特别严格,也不会特别松,给各地市一个适中的方法。”这样对低碳技术先进的地区,有可能因为企业的技术先进,配额会显得比较宽松。但与此同时,这种情况就不利于先进地区完成国家根据各地特点制定的碳强度下降目标。因为碳强度下降目标往往较为严格。他建议可以在企业的配额分配上给地方一定的灵活性,例如少一些免费配额,多一些有偿配额,允许地方使用更为严格的分配方法;多出的配额可以交由地方拍卖。

  事实上,广东从2013年底正式启动碳交易时,就在国内率先探索有偿配额发放的试点,此举增强了企业的碳意识和碳排放约束性。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有60多家企业投入约50亿元用于节能降碳改造工作,比2013年提高25%。广东已成为全国最大,世界第三大碳市场。《报告》披露,截至2016年2月底,广东碳交易一、二级市场累计成交2422.9万吨,占全国各试点成交总量的34%,交易金额达9.74亿元,占全国各试点成交总额的41%。

  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透露,为了与全国的碳市场更好地衔接,早已纳入我省立法计划并曾拟出送审稿的《广东省碳排放权管理和交易办法》将暂缓。待国家的《条例》颁布后,再进一步修改启动立法工作。目前的意向是,广东的地方《办法》或比国家更为严格。

  推动碳普惠制与碳交易对接

  实施碳交易制度以来,广东控排企业节能降碳意识大大提高。而在社会低碳意识的培育上,广东去年起也在全国率先启动碳普惠试点工作,并选取广州、中山、东莞、河源、韶关、惠州六个城市作试点。

  目前各个试点进展如何?

  记者从低碳周的碳普惠沙龙了解到,广州将重点在建筑、交通领域创建碳普惠激励机制,将制定减碳量兑换碳币规则,探索碳币与强制性碳交易的对接机制。

  广州市发改委环资处负责人表示,在建筑领域,对新建建筑选择取得绿色建筑竣工标识或取得二星(含)以上建筑能效标识的民用建筑为试点;对于已有建筑则选取2-3个基础条件好的社区为试点,选取节水、节电、节气的低碳行为。在交通领域则选取减少私车上路、BRT、公交汽车、乘坐地铁等为试点低碳行为。

  “除了广州在积极探索碳普惠制,其他五个试点城市也在摸索中各有亮点。”省发改委应对气候处负责人介绍,如中山计划把居民光伏发电、公交出行、垃圾分类回收等,以及小微企业清洁能源利用、能效提升等低碳行为,纳入试点领域,根据减碳量获得相关优惠扶持。小榄镇镇北区社区将从光伏屋顶发电等方面切入,实现并网发电,居民通过计量设备可以清晰看到光伏发电量。“省里已给各个试点拨了一笔资金,广东将力争建立政策倡导、商业激励的碳普惠制,同时将碳普惠制开发的产品列入碳排放权交易的补充机制。”

  广州市律师协会环境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陈勇儒建议,应加快在环境保护重点领域修改地方立法,将强制性碳交易与碳普惠制对接。在碳普惠制推广中,应当引入政府财政担保机制,实现公众手中碳币的保值增值,以便激发公众的参与积极性。

  “推行碳普惠制从长远来看需要市场化运作。具体到个人行为改变,无论是在方法学设计还是规格上,碳币交易成本应当较低,才能鼓励公众参与。”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副主任马爱民指出。

 

 


 

 

 


 

编辑:邓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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