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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欠薪还需常态化

2016-09-25 17:42 来源:中国建设报 陈开冬

  据报载,“为避免每到年关出现‘讨薪难’,我们强化日常制度建设和监督执法,把功夫下在平时。”湖北省相关部门负责人如是说。

  近年来,随着欠薪治理力度不断加大,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确实有所减少,“用生命讨薪”的极端行为也极少发生。正因为如此,有些地方平时放松了对“欠薪”的治理,造成“讨薪”事件年底集中爆发。由于事件骤增,相关部门来不及全部处理,引发了拿着部分工资回家过年的个别农民工的不满:“欠薪年年讨,年年欠。”

  事实上,造成农民工工资“年年讨,年年欠”的原因有很多。诸如,有的企业或包工头担心来年没人返工,恶意扣押农民工部分工资;有的农民工法律意识薄弱,没有与用人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往往因证据不足导致维权难;有些部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官僚习气严重,加重了农民工维权难度;有些地方工资保证金制度只停留在文件上,“保护罩”形同虚设;有的由于执法时间过长,导致农民工“信访不信法”。而更深层次的原因是,有关部门过于依赖简单的行政执法治理,没有形成完善的欠薪治理长效机制,使工作浮于表面。

  对于农民工来说,工资就是血汗钱,就是生存钱。“讨薪难”不仅给农民工兄弟造成伤痛,也带来了社会信用危机,影响着社会的公平正义,影响着诚信社会的构建,甚至还会威胁到社会的和谐稳定。

  由此可见,及时有效地治理“欠薪”问题,意义重大,势在必行。为此,不仅需要集中治理,更需要建立长效机制,使欠薪治理常态化。有关部门要将工资保证金制度落到实处,从源头杜绝欠薪;多深入用工单位、工地宣传法律法规,增强企业守法意识和农民工维权意识。有关部门要将工作前移,常态化督促用工单位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切实做好日常防范和监管工作,开辟农民工讨薪“绿色通道”,及时做好日常投诉处理工作;简化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程序,降低农民工的维权成本;为农民工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让恶意欠薪者得到应有的惩罚,让法律产生震慑威力;建立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倒逼企业自觉守信。

编辑:高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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