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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监管形式下药品流通领域的监管重点分析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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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11 17:32 来源:南方网

  2017年,在建成小康社会历史发展的重要时期,党的十九大提出了“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伟大目标,可以说这个目标给我们中国的医药产业带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为了确保“健康中国”这一目标的实现,如何维护医药产业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及时,是当前药品监管工作必须面对的问题。

  医改步伐逐步加快,在医改的大背景下流通领域的深层次矛盾日益突出。2017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快速推进,成为年度的一大亮点,推进医改肯定是形势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建设健康中国的必然要求。

  根据十九大制定出的机构改革方针,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很可能进行调整。基于以往经验,机构改革从国家层面到县一级机构调整到位,需要3-4年的时间,这个时间窗口内,体制的变动、机构和人员的变化很难不会对各级药品监管工作造成影响甚至冲击。

  在这种环境下,包括以往的因素的影响,当前药品流通领域、药品流通监管都存在什么样的问题,这需要认真理清。在医改大潮中不断出现的市场的新矛盾、新问题,需要及时出台监管新政策、新措施加以应对,而政策研究是当前流通监管工作的短板。流通改革如何改,这个要从国家层面上进行顶层设计,要进行整体的推动,不能靠各地各自为政去改。经过十几年药品GSP监督实施,特别近几年药品监管力度不断加大,药品经营企业整体水平有较大提高,守法合规企业不断增加。

  药品供应保障制度是十九大提出的“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重要组成,也是未来医改工作的重要目标。下一步的监管工作,药监部门必须要从“讲大局”,“按照职责分工,主动作为,敢于担当,密切配合”,履行好落实两票制工作的职责。

编辑:刘名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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