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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办银行业务

2018-09-04 09:10 来源:南方网 谭兵

  为便利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工作、学习、生活,自2018年9月1日起,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可依照相关规定申请领取居住证,更便捷地享受银行金融服务。

  为方便港澳台同胞解读政策,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从以下四个方面帮您轻松了解新变化:

  问: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就能直接到银行办理业务吗?

  答:该办法正式执行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作为持有人办理银行和支付机构业务的有效身份证件,单独使用。

  问:用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办理银行业务有无限制?

  答:没有限制,所有银行业务均可办理。需要提醒的是,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家银行只能开立一个Ⅰ类银行结算账户,

  问:港澳台居民以前持有的身份证件是否可继续使用办理银行业务?

  答:港澳台居民以前持有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可继续作为身份证件用来办理各项银行业务。

  问:银行方面为此都做了哪些准备?

  答:以广东工行为例,该行已组织全行认真学习相关政策规定,加强行内培训,让一线员工和业务审核人员提前熟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样式、特征和记载事项等,及时掌握新型居住证人工识别流程。同时加强港澳台居民身份信息管理,确保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家银行只能开立一个Ⅰ类银行结算账户。

编辑:刘泽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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