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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巴马出台激励办法稳定生猪生产

2020-04-18 11:40 来源:广西日报 韦鹏雁

  日前,巴马瑶族自治县出台《2020-2021年生猪产业复产扶持激励办法》,对生猪生产新型经营主体和散养农户进行奖补扶持,进一步恢复和稳定全县生猪生产,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

  奖励办法规定,在今年6月30日前补栏复产的村民合作社、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繁母猪存栏达到10头以上(含)的,给予每头1000元的补贴,单个经营主体最高补贴50万元。经营主体按照“公司+基地+农户”的模式带动2户以上(含)贫困户每户养殖生猪2头以上(含)的,给予经营主体每头200元的补贴,最高补贴50万元。散养农户在6月30日前,补栏养殖生猪2头(含)以上的,给予每头500元的补助,最高补助5头。发展生猪产业产生显著成效的,还可按照相关规定再给予奖补。

  该县还在金融贷款贴息、基础设施建造补助等方面对生猪生产予以扶持。同时明确贫困户的育肥猪和能繁母猪养殖保险由政府全额购买,解除贫困户补栏复产的后顾之忧;鼓励行政村将村集体经济发展扶持资金、村集体经济收入投入到生猪复产中,推动村集体经济实体产业发展。

编辑:农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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