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中低收入和特殊困难老年群体养老服务需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我省需构建适度普惠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广东省民政厅厅长刘洪在接受南方日报专访的时候表示,力争到2015年,全省老年人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基本实现“9073”目标,即:90%的老年人在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支持下通过家庭照顾养老,7%左右的老年人可由社区提供日间照料和托管服务,3%的老年人可入住养老服务机构。
养老服务设施和硬软件如何完善?
一是建议加大对我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投入。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对广东省的养老事业的扶持具有重要作用,对新建床位的补贴和运营补贴都是依靠此项资金的投入。目前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只有5000万,在全国名列倒数第5,不提高此项投入,依靠此项资金向社会办养老机构发放的补贴更成无源之水,无从谈起,也很难扭转我省养老床位等服务设施严重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局面。广东作为经济大省,在事关百姓民生的养老事业更不应该落后,在60岁以上老人人均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投入方面至少要赶上全国平均水平,每年应根据GDP的增速增加相应的养老财政投入,才能有利于扭转我省养老事业落后的局面,缓解我省巨大的养老缺口压力。
三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切实解决养老机构水、电、气等优惠政策,有效促进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事业。相关部门应负责协调价格主管部门及水务、电力、燃气、电视、电信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落实执行国务院国发[2013]35号文和省政府的两个文件,并尽快出台具体实施办法,落实养老机构的用水、用电、用气价格统一按照本地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电视、固定电话月租费按粤府办〔2012〕73号文执行,加强对养老机构价格优惠政策执行情况的指导和监督。
三是建议参照其他省市区的做法,增加对已建床位的补助。明确对非盈利性民办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或组织的运营补助,促进民办养老机构的长期维护和发展。
三物价部门应视养老机构等级评估标准,对其收费有一个指导收费标准,从而相应降低收费,让入住民办养老机构的老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