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方网

  • 南方日报

  • 南方都市报

  • 南方杂志

  • 南方日报出版社

清远扶持企业上市 最高奖1000万元

通过修订扶持办法,放宽财务指标、 简化申报流程

2021-11-17 09:49 来源:南方网 刘秋宜

  南方网讯 近日,记者获悉清远市政府已印发《清远市扶持企业上市办法(修订)》(下称《办法》)。《办法》提出,根据上市进度、募资总额、募投资金投向清远的比例等标准,对在境内上市的清远企业进行奖励,最高奖励金额可达1000万元。

  《办法》优化了上市后备企业认定条件和审批流程,适当放宽纳入上市后备企业连续盈利等财务指标,并根据企业募投资金规模、落地清远占比等给予不同奖励,同时还简化了申报流程。市县两级上市办将积极做好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强与各职能部门沟通,有效解决企业合理诉求,以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和优质营商环境加快企业上市进程。

  《办法》规定,对在境内上市的清远企业最高给予总额人民币1000万元的奖励。企业已聘请保荐人、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机构,完成股份制改造和上市辅导,并经广东证监局验收合格后,奖励300万元。企业取得中国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核准或注册批复并上市后,将扣除承销费用后的募集资金的90%(含)以上投向本地的,给予500万元奖励。

  近年来,清远市政府对企业上市的扶持力度不断加大,通过建立“企业上市绿色通道”,优先保障上市及上市后备企业用地、用能、环境容量等生产要素。

  南方日报记者 刘秋宜

编辑:农海燕
回到首页 南方网二维码 回到顶部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简介- 网站简介- 广告服务- 招标投标- 物资采购- 联系我们- 法律声明- 友情链接

本网站由南方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广东南方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制作维护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0-87373397 18122015068

ICP备案号:粤B-20050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