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近日,广州中院与广州仲裁委员会签订《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广州仲裁委员会关于共同提升仲裁案件财产保全、司法审查和执行质效的意见》。这是全国首例法院与仲裁机构关于仲裁裁决案件财产保全、司法审查和执行工作的合作协议,将大幅降低当事人的时间成本和费用成本。
在仲裁程序中,广州仲裁委将在仲裁立案后,向被执行人送达《被申请人系统操作指引》,指引被申请人进入系统查阅案件材料,行使答辩、举证、质证等权利;设置当事人反馈专用邮箱,多渠道及时地接收当事人意见;将仲裁案件《保全告知书》及申请仲裁保全的指引范本送达申请人,引导申请人正确申请财产保全。
在执行程序中,广州中院将通过繁简分流、分段集约的方式,将仲裁案件由专门团队集中办理,并推行网上执行、创新执行措施,以提升仲裁案件执行效率,全方位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按照意见,当事人行使权利的方式更多样化、便捷化,大幅降低时间成本和费用成本。广州仲裁委将依法继续完善网络仲裁程序,确保实现仲裁程序的全部环节都能在网上进行和仲裁文书的高效送达;广州仲裁委案件系统将增加对接广州中院网上立案平台的入口,当事人既可以在广仲案件系统向广州中院提交仲裁案件司法审查、执行立案申请,也可以通过广州中院网上立案平台直接申请,多渠道实现随时随地网上立案,基本能足不出户完成仲裁、司法审查、执行等全流程。
南方日报记者 尚黎阳 马瑞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