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能源局公布2021年全省节能监察情况。2021年,全省各级节能监察部门共开展节能监察1109家,超额完成广东省年度节能监察任务,其中广州、深圳、佛山等17市超额完成目标任务,被通报表扬。
2021年,佛山对钢铁、有色、石化、化工、电力、非金属制造(水泥、玻璃、陶瓷等)、造纸、纺织等工业行业年综合能耗1万吨标准煤以上重点用能单位专项节能监察,合计监察99家,最终完成监察130家,超额完成31家。最终完成节能监察数量居全省第二。
监察内容包括对高耗能行业主要产品和用能设备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的监察,对水泥(有熟料生产线)企业实行阶梯电价政策执行专项监察,以及对用能单位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工艺、设备行为的监察;以及对高耗能行业办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情况和落实节能审查意见情况的监察。高耗能行业专项节能监察需梳理形成企业用能台账,并确保台账信息完整准确。
在非工业领域,节能监察以交通运输、大型商建(商场、宾馆饭店等)、公共机构(医院、学校及政府机关办公楼等)等用能单位为主,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模式开展。监察内容包括重点开展非工业领域有关用能单位执行能耗限额(定额)标准和建筑节能标准等有关规定情况监察,以及夏季室内空调温度控制情况监察,杜绝不合理用能行为。
南方日报记者 肖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