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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食品摊贩治理的“佛山模式”

2017-10-16 14:47 来源:中国医药报 陈海荣

  不久前的一个傍晚,雨后初晴,记者来到位于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新天地广场旁的宾塘大街,看到这里熙熙攘攘,好不热闹。原来,这是一条“美食街”,吸引着前来乘凉散步的居民。这条“美食街”就是“里水镇食品摊贩规范管理试验区”。街面上井然有序地排列着十几个食品小摊档,“凉皮凉面凉粉”“长沙臭豆腐”“摇滚式烤鸡”“鸭头鸭脖麻辣烫”……各种显眼的标牌标识清晰可见。仔细一看,每个档口都有统一制作的围挡,围挡不仅是摊主的招牌,还印制了“广东省食品摊贩登记卡”“食品安全承诺书”以及里水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制作的“六统一”管理规范标识。来自河南的晏行翠已经在里水镇经营凉皮生意十多年了,她激动地对记者说:“过去我们一直被城管追着跑,现在可以大大方方、安安心心地在这个档口经营,我等了十多年,终于等到了这么好的机会!”

  像里水镇宾塘大街这样的食品摊贩规范管理试验区,如今在佛山市已有32处,这也是近年来佛山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一项治理成果。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以实事求是的精神,积极、包容和探索的姿态,打造出流动食品摊贩规范管理的“佛山模式”。

  立题解剖流动摊贩生态

  流动食品摊贩,是指在有形市场或者固定店铺以外以挑担、活动摊架或者各种车辆从事食品销售、食品现场制售的经营者。长期以来,流动食品摊贩往往给人一种脏、乱、差的印象。在广东,他们还有一个难以入耳的特殊指代——“走鬼”。摊贩们经常被城管“追着跑”,是食品安全的一大隐患。

  如何监管和规范流动食品摊贩?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专门调研形成了《佛山市流动食品摊贩治理问题研究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报告》显示,佛山市的流动食品摊贩约29000人,约占佛山市常住人口的3.8‰,他们能吃苦,有毅力,有头脑,受百姓欢迎。《报告》总体分析了佛山市流动食品摊贩现状、主营地点、售卖情况、对政策的态度;同时,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针对发现的问题和面临的困难,向政府提出了治理流动食品摊贩的对策和建议:及时出台流动食品摊贩管理办法;有序引导流动食品摊贩进入固定场所;适当降低流动食品摊贩的准入门槛;积极寻求社会资本与政府部门合作等。很快,流动食品摊贩规范管理被佛山市局提上了重要议事日程。

  试点固定区域集中管理

  佛山市局局长王培星提出:“要以治理的理念、集中管理的方式来提升食品摊贩的食品安全。”该局决定先行试点,总结经验再行推广。这项光荣的任务去年10月落在了南海区食品药品监管局里水分局的身上。

  南海区局里水分局局长罗愉流告诉记者:“里水的试点证明,食品摊贩经营者普遍支持集中经营管理,这种做法也有效提升了监管效能。”

  罗愉流介绍,里水分局首先选择城区中心的新天地广场作为管理试点,并积极与市政、城管等部门沟通协作,同时与食品摊贩经营者交流沟通,了解他们的需求,最终确定了试点工作“四不原则”:一不影响小摊贩生意;二不影响城市形象;三不影响交通安全;四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秩序。规定小摊贩集中经营时间为每天17:30~24:00,17:30~21:00必须在划定区域内经营,21:00后,允许在相应区域内相对自由流动。

  里水分局还对食品摊贩车辆进行了改造设计,将车顶和车身围成一个围挡,把佛山市“双安双创”的宣传内容、档口招牌、信息公示、承诺书等标示在围挡上,并统一了服装、口罩、帽子、餐具、健康证、垃圾桶。

  装备齐全,还需要审核办证。里水分局的工作人员挨个找到食品摊贩经营者,向他们提出食品制作规范要求,要求食品加工必须在桌面上,必须配有冰箱存放食品,必须相应设立生熟、洗刷区域。审核合格方可获得经营许可证书,不合格的要整改,整改合格后再行申报。今年6月1日,佛山市为第一批获证食品摊贩经营者举办了“登记卡”发放仪式。

  拿到“登记卡”只是规范管理的第一步,为保证食品摊贩的食品安全,里水分局制定了一套日常监管制度。制度规定,每年每个食品摊贩有12分,工作人员日常检查时发现其有违反规定的行为将现场拍照,出具“告知书”,并被扣分,一旦12分全部扣完,经营者就会被清理出场,两年内不允许再来经营。

  全市推广试点成功经验

  如今,里水试点的成功经验已经推广到佛山市各区县。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流动食品摊贩实行备案登记管理,详细记录经营者身份、健康状况、经营食品种类等信息,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按照“合法、合规、合理、合适”的原则,设置经营时间相对统一、区域相对固定的经营点,引导食品摊贩集中经营、集中管理,达到标识、公示信息、着装、餐具、垃圾处理、查验记录“六统一”。截至目前,全市食品摊贩已由整治前的3000多档减少到800多档,建设集中经营区32处,共集中食品摊贩650多档。

  流动食品摊贩,昔日的城镇乱象,已成为佛山街头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编辑:刘名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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