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方网

  • 南方日报

  • 南方都市报

  • 南方杂志

广州 深圳 珠海 汕头 佛山 韶关 河源 梅州 惠州 汕尾 东莞 中山 江门 阳江 湛江 茂名 肇庆 清远 潮州 揭阳 云浮

江西省残疾孤儿可领照料护理补贴

2021-05-30 11:21 来源:江西日报 卞晔

  为完善帮扶残疾人、孤儿等社会福利制度,江西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于日前印发通知,明确向残疾孤儿(残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照料护理补贴的有关事项,照料护理补贴2021年省定标准为每人每月1200元。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江西是全国首个向残疾孤儿(残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专项照料护理补贴的省份。

  根据通知,补贴对象首先须具有江西省户籍,第一种为持有残疾人证的残疾孤儿(残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第二种为持有残疾评定指定医院、县及县以上具备医疗诊断资质的专业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的0至6岁的该类儿童;第三种为(该类儿童)年满18周岁后,仍在接受义务教育或在普通高中、中高等职业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等就读高中、中专、大专、本科的学生和硕士研究生。

  通知明确,照料护理补贴从2021年1月起执行,各地可根据实际确定补贴标准,但不应低于省定标准,补贴经费由当地统筹解决。由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该类儿童的补贴,由所在的儿童福利机构统筹用于照料护理服务等相关开支。

  需要注意的是,全额领取照料护理补贴后,该类儿童不再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但可同时享受康复救助等相关政策;已享受特困人员护理补贴但未达到残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照料护理补贴标准的,进行补差发放。

编辑:解双
回到首页 回到顶部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简介- 网站简介- 广告服务- 招标投标- 物资采购- 联系我们- 法律声明- 友情链接

本网站由南方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广东南方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制作维护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0-87373397 18122015029 18122015068

ICP备案号:粤B-20050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