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记者/李胜美 通讯员/岳建轩)2021年,广东省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作部署,印发《广东省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科学有序推进绿色社区创建行动。据了解,截至12月底,我省21个地级以上市共1500个城市社区达到绿色社区创建标准,占全省城市社区总数的30%。
据了解,为更好推动工作,我省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指定牵头部门,建立县(市、区)主体推进,街道、社区积极参与并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及所属县(市、区)均研究制定了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实施方案(计划)。其中,佛山市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共同缔造”行动领导小组,统筹“共同缔造”行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绿色社区创建工作。江门市建立绿色社区创建行动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涵盖市直18个部门和7个区(市)人民政府。深圳市将绿色社区创建工作列入年度各区生态文明建设考核任务清单,确保绿色社区创建工作与其他重点工作有效衔接、统筹推进。中山市建立设计师、规划师、工程师与社区联系工作机制,开展技术咨询服务,辅助社区谋划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工作。清远市建立绿色社区创建行动专家库,为各区(市、县)开展绿色社区创建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此外,在省民政厅提供社区数量基础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指导各地摸清城市社区底数,最终确定全省城市社区总数为4949个。在工作目标方面,依据我省实际情况,在《广东省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实施方案》中,珠三角9市、粤东西北12市到2022年底绿色社区创建任务比例分别调整为70%、40%。
据介绍,我省各地市采取传统媒体、网络平台推介以及组织业务部门、技术单位人员进社区宣讲等方式,以更好营造创建绿色社区的氛围。其中,广州市政协“有事好商量”民生实事协商平台设置绿色社区创建行动议题,政协委员共商破解建设短板问题对策措施。深圳、江门市通过社区工作群组、公众号等发布绿色社区创建活动信息。佛山、东莞市规范要求社区电子宣传栏定期播放绿色社区创建信息。汕头、肇庆市制定发布《社区居民绿色生活行为公约》。珠海、梅州市依托社区内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开展“小手牵大手”生态环保知识普及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