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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河长办:持续强化监督执纪 全面护航治水工作

2021-11-30 17:13 来源:南方网 汤文诗

  南方网讯(记者/汤文诗 通讯员/赵雪峰)近年来,广州市河长办紧紧围绕水环境治理重难点问题,以履职尽责为准则持续强化治水监督执纪,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实现责任追究从“处理数量型”转变为“整改效果型”,监督方式从“事后追责”转变为“倒逼履职”,有效压实各级河长湖长责任,增强各级河长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底线思维,不断增强广州市治水体系和治水能力现代化,结出丰硕治水成果。

  铸造治水“利剑”,监督问责保障工作落实

  2017年3月广州市河长办成立,6月份在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专设监督问责组。在市纪委监委和市河长办的坚强领导下,市河长办监督问责组不断强化工作措施,以“警示执纪、日常执纪、联动执纪”三种执纪手段为锋刃,成为治水之战中的“利剑”。

  警示执纪之锋抓失位。对情节较轻,未造成不良形象或较大损失的事项通过约谈等方式自主处理。2019年4月30日,在结合水质监测数据对水环境治理问题线索梳理后,市河长办监督问责组针对部分河涌出现黑臭反弹的情况,及时组织对荔湾、白云、番禺3个区的7名区级河长进行谈话提醒。谈话提醒达到警示相关区区级河长、督促其推进黑臭河涌治理的工作目的。目前,全市147条纳入国家监管平台的黑臭水体全部消除黑臭。

  日常执纪之锋防失职。对问题线索中,整改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或较大损失的事项交办下级责任部门处理。截至2021年10月,市河长办依据《广州市水环境治理责任追究工作意见》,坚持问题导向,通过交办相关区河长办责任追究事项等方式,对广州市水环境治理中存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563名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联动执纪之锋杜失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情节严重,责任追究后整改仍不到位,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或较大损失的事项移送市纪委监委。截至2021年10月,市河长办向市纪委监委移送共计8批12起水环境问题线索,涉及17名相关责任人员以及10个相关单位;市河长办配合市水务局派驻组移送共计2批10起问题线索,涉及29名相关责任人员,严肃执纪、精准问责形成了强大震慑促进作用,为更好开展全市水环境治理工作提供强力保障。

  凝聚治水合力,全线跟进锚定问题症结

  广州市河长办深入一线、主动作为,通过开展沟通协调、督导调研、暗访核查等工作,在进一步凝聚治水统一战线强大合力的同时,形成全方位的摸排机制,及时掌握各区最新治水情况,精准锚定根本治水问题,确保问题线索摸排全覆盖,切实强化对治水工作的制约和监督。

  全面掌握,科学研判。主动与各职能部门、市直单位,区、镇(街)等责任部门建立沟通机制,及时跟进各区水环境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时刻留意省、市网络新闻媒体的相关报道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投诉意见,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全面掌握广州市治水实情。一是紧紧围绕水环境治理重难点问题,主动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密切联系和沟通协调,按照“发现—交办—核查—责任追究—复核—移送”完整链条,强势推进问题整改。二是加强线索梳理研判,对相关问题线索,通过组织会议、专题研究等形式,对线索进行梳理判断,确定督导检查或启动责任追究等程序。

  聚焦难点,周密组织。为更好地监督并促进水环境治理工作落地见效,根据各项工作及任务推进情况展开监督检查,采取重点巡查、联合检查和暗访督查的方式,及时了解掌握工作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线索并督促整改。

  直插一线,明察暗访。采取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重难点问题的督导调研。明察拉网排查,不漏一处,为督导调研提供准确情况。暗访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即检查前不发通知、不向被检查地方和单位告知行动路线、不要求被检查地方和单位陪同、不要求被检查地方和单位汇报,直赴现场,直接接触一线工作人员,为督导调研提供底线保障,确保掌握一手情况、真实情况、具体情况,做到现场检查到位、问题摸查到位、原因分析到位。

  严明治水纪律,“关口”前移确保履职实效

  治河先治污,治污先治源,治源先治人。广州市河长办聚焦监督第一职责,紧紧围绕断面达标、黑臭水体治理、临河违建拆除等治水重点工作,开展现场督导检查,促使各级河长湖长切实履行职责,为全市水环境治理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立足于“早”,提前介入传导压力。市河长办强化提前介入,全面、及时掌握各区相关河长在贯彻落实河长制的相关工作进展,切实传导压力,切实压实责任,对治水工作中的不履职或不正确履职行为及时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消除在萌芽阶段。

  着眼于“实”,日常监督倒逼责任。以全市涉及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的水环境治理问题整改进度和市总河长令任务要求等为依据,结合重难点问题,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将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意见,按照属地管理反馈相关职能部门,督促抓好整改。对整改不力情况,及时启动责任追究程序或线索移送程序,形成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治水监督常态,促使各级河长认真履职尽责。

  落脚于“固”,持续跟踪巩固成效。通过督导检查、调研、定期汇总进展等方式,持续了解掌握治水进展。市河长办开展“回头看”等工作方式,注重督导检查要求整改的事项,现场了解掌握落实情况,防止敷衍整改、表面整改、数据造假现象发生,做到持续跟踪、一抓到底,切实巩固提升全市治水成效。

编辑:农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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