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方网

  • 南方日报

  • 南方都市报

  • 南方杂志

  • 南方日报出版社

南沙发布“科创10条” 科研平台最高可获2亿元资金支持

2021-12-17 10:07 来源:南方网 张琛平

  南方网讯(记者/张琛平 通讯员/余丽颖 麦芷铭)“南沙科创发展迎来最好的时刻。”12月16日,南沙区召开科技工作座谈交流会,邀请区内科研院所、科技企业及高校代表共聚一堂,就加快推进南沙科技创新工作展开交流,共同点亮“湾区创新灯塔”。

  座谈会上同时发布《广州南沙新区支持科技创新的十条措施》(以下简称“科创10条”),聚焦人才生态、原始创新、技术攻关等五个方面提出10条措施,对高端人才及团队在南沙创新创业给予更大力度支持。

  南沙发布“科创10条” 科创、人才政策兑现奖励超23亿元

  据介绍,此次南沙区发布的《广州南沙新区支持科技创新的十条措施》重点围绕人才生态、原始创新、技术攻关、产业升级和金融支撑五个方面,拿出“真金白银”加大力度支持科技创新全链条发展。

  在优化人才生态方面,“科创10条”明确,南沙将给予高层次科创人才最高1000万元的安居补贴,并提供为期五年的人才补贴;给予境内外(含港澳)高端领军人才创新创业团队最高2000万元资助,连续资助五年。南沙还将为高层次科创人才发放广州市人才绿卡,同时建设“科创人才服务工作站”,为科创人才及其直系亲属提供居留、户籍、住房、配偶就业、子女入学、就医、税务等全方位服务。

  在支持原始创新方面,对于符合区内产业发展研究方向且具有重大科技创新支撑作用的科研平台,南沙将给予每个平台最高2亿元的资金支持,并对经国家、省、市立项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项目给予配套资金支持。

  南沙同时将加大对技术攻关、产业升级的支持,每年安排1亿元对开展核心关键技术攻关、企业技术难题揭榜等研发活动给予单个项目最高1000万元资金支持,对新型研发机构在建设期内给予最高1亿元的补助,并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研发经费支出给予最高10%、100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奖励。此外,南沙还着力强化科技金融支撑,设立规模20亿元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对股权投资企业投资南沙区种子期、初创期科技企业给予累计奖励最高1000万元。

  “科创10条”的提出,正是南沙区持续优化科创政策环境的最新注脚。2017年,南沙区出台《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科技创新产业发展扶持办法》《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集聚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措施》,2021年又出台了《支持南沙科学城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主要承载区若干政策措施》,目前已兑现科技创新相关政策奖励、人才政策奖励共计23.2亿元。

  南沙大科学装置实现从“0”到“1”的突破

  近年来,南沙区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完善创新发展机制,逐步形成了以南沙科学城和明珠科学园为主阵地、以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广东省实验室(广州)为原始创新主力军、以3个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为前沿研究战略支撑、以多个高水平研究院为技术供给主平台的“1+1+3+N”科技创新平台体系,推动科技创新实现跨越式发展,科技创新的“显示度”不断提升。

  当前,南沙科学城纳入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主要承载区,明珠科学园已落户项目正加快建设,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广东省实验室(广州)已集聚院士团队17个,实验室核心园区已竣工;冷泉生态系统项目已纳入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十四五”中长期规划,实现了南沙大科学装置从“0”到“1”的突破。

  记者从座谈会上获悉,今年以来,南沙区新增一家省级新型研发机构,总数增至14家。截至2021年底,全区累计建成3家省级高水平创新研究院,各类创新平台合计352个。2020年南沙区全社会研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3.67%,今年南沙区首次推动实施重点领域科技计划项目,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制造等领域,资助相关科技项目金额达5161万元。

  随着高端科创资源持续集聚、政策环境不断优化,南沙区创新主体蓬勃发展,孵化育成体系日趋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持续提速,创新创业生态氛围日益浓厚。2021年以来,南沙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1619家,同比增长125.8%;累计建成11家科技企业孵化器及7家众创空间。截至11月底,南沙区技术合同认定登记866件,合同成交总额达到261.74亿元,同比增长456.42%;技术交易总额达到92.71亿元,同比增长139.45%。

编辑:叶菲
回到首页 南方网二维码 回到顶部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简介- 网站简介- 广告服务- 招标投标- 物资采购- 联系我们- 法律声明- 友情链接

本网站由南方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广东南方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制作维护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0-87373397 18122015068

ICP备案号:粤B-20050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