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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脸“高颜值”产品?法院判赔超百万

426知识产权日“工业产品设计保护”特别报道

2022-04-26 14:35 来源:南方网 彭志强

  南方网讯(记者/彭志强)2022年北京冬奥会,“冰墩墩”横空出世,成为了大众热议并追捧的吉祥物,一度出现了“一墩难求”的现象。热销之下,网络上涌现出了不少商家生产的“冰墩墩”。这些野生“冰墩墩”的“出生”是否违法?没有冰壳但形象相似的“墩墩”,又是否构成了侵权?

  事实上,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一些传统工业产品的“高颜值”已逐渐成为卖点。2020年2月发行的《麦肯锡季刊》就曾说,擅长外观设计的公司,其收入和股东回报的增长速度几乎是业界同行的两倍。类似摩托车、电动车、音响、台灯等产品,在一款“高颜值”产品上市后,市场上很快就会出现一大帮“野生兄弟”。

  那么,这些抄袭“高颜值”的商家行为,是否侵犯了原版产品的知识产权?在426知识产权日前夕,记者就工业产品设计保护等问题,专访了华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曾旻辉和资深知识产权律师章上晓。

  产品“长得像”,可能侵犯知识产权

  凭借可爱呆萌的形象,北京冬奥会的举行使得吉祥物“冰墩墩”成为新晋“顶流”,世界各地的“墩迷”纷纷抢购“冰墩墩”。“一墩难求”下野生“冰墩墩”也开始野蛮生产。

  “冰墩墩”晶莹剔透的冰糖外壳背后,由北京冬奥组委掌握着其相关形象和中英文名称注册商标专用权、形象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权。因此,使用“冰墩墩”形象或名称的企业或个人,都应当遵守商标法、著作权法、专利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法规的规定。

  曾旻辉认为,在市面上流通的一些野生“冰墩墩”虽然没有冰糖外壳、在外观上与原版存在一定差异,但整体形状及图案并无实质性区别,在外观专利权的“利刃”下,其假冒“冰墩墩”的本质还是无所遁形。也就是说,即使假冒的盗版“冰墩墩”避开了冰壳的使用或在造型上进行了弱化,但由于其整体形象与“冰墩墩”近似,并抄袭了正版“冰墩墩”的主要设计要点,同样构成侵犯冰墩墩的外观设计专利权。

  专利法第二条第四款规定,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在相同或者相近种类产品上,采用与授权外观设计相同或者近似外观设计的行为都会涉嫌构成侵权。

  抄袭“高颜值”,被判高额侵权赔偿

  2001年起,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决定将每年的4月26日定为“世界知识产权日”。知识产权作为滋润着创新创业的土壤,人们对知识产权保护正在不断加深,外观设计专利权也越来越受到广泛的关注。

  现实生活中,除了像“冰墩墩”这样的纪念品,其他日常产品的“高颜值”工业产品设计能够得到保护吗?

  2014年,国内知名摩企三雅公司提交了名为“摩托车整车(SY110-2)”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并于次年5月13日获得专利授权。获得授权后,三雅公司推出了型号为R50的摩托车产品,出口至摩洛哥等一带一路国家,受到了当地消费者的广泛认可和欢迎。

 

  然而,在三雅公司的R50摩托车产品逐步打开摩洛哥市场后,部分国内企业随后推出了类似的F50摩托车产品。经比对,F50摩托车不仅涉嫌构成命名抄袭,其外观设计更是与三雅公司的R50摩托车雷同。

  曾旻辉表示,由于这些侵权摩托车的出口目的地与三雅公司长期经营的海外重要市场相吻合,一旦相关侵权产品流入该市场,将会对三雅公司带来难以弥补的巨大损失。

三雅摩托案件庭审现场勘验比对

  最终,420台侵权摩托车产品被深圳海关扣留,一审法院判决各侵权企业赔偿三雅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107万元。此案充分体现了法院和海关行政措施结合对企业的保护作用,入选了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发布的2020年服务和保障科技创新十大典型案例。

  “颜值”时代,“高颜值”也是竞争力

  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期届满后,优秀的工业设计产品还能需求何种知识产权保护?2016年,中国专业制造高级扬声器的音响厂家惠威音响公司也因其M200系列音箱产品开展了专利维权。M200系列音箱产品经过近20年的销售和宣传,在消费者中享有很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虽然M200系列音箱的外观设计专利的10年保护期已经届满,但由于其装潢设计独特、视觉效果突出,区别于其他产品,被相关公众识别,经过长期宣传和使用,已经成为了惠威公司音响产品的特有装潢。

  然而,部分同业企业在未经惠威公司允许的情况下,擅自在其制造、销售的音箱商品上采用了与惠威M200系列音箱装潢相似的设计,构成了不正当竞争,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此外,部分达到作品独创性高度的工业设计产品,还可以通过我国《著作权法》进行保护。2017年,大川大丰公司独立完成设计了一款“LED蓝牙音箱冰桶灯”音响灯,数次设计变更,产品实用,极富美感,结合了中华传统宫灯与欧美人文时尚元素,具有较高的艺术价值。产品推出后,部分企业进行了大量的仿冒,并低价直接出口给大川大丰公司的欧洲经销商。广东省高院审理认为,这款“LED蓝牙音箱冰桶灯”所采用的传统宫灯造型,充分展现了创作者的艺术想象与表达,具备相应的艺术创作高度,相关未经允许的仿冒行为构成了著作权。

  

  “高颜值”工业产品诞生后,从知识产权的角度又该如何保护呢?对此,章上晓给出了三点建议。

  首先,作品诞生后,企业可以去有关部门完成著作权的登记,这也有助于企业日后举证,维护自身权益;其次,制作出来的工艺作品(如冰墩墩),可以去相关部门申请外观专利;再者,类似奥运会、亚运会这种大型官方活动,(相关工艺品)都具有特殊的标志,比如冰墩墩就带有冬季奥运会的特殊标志,这种标志也能在一定程度上为产品提供保护。

  企业应如何保护“高颜值”产品?

  爆款产品的背后也是企业创造、创新能力的重要体现。对企业来说,增强保护知识产权,能够为企业带来巨大经济效益,增强经济实力。

  华进律师事务所章上晓律师指出,作为生产创新“高颜值”产品的主体,在“高颜值”设计符合相关要求的情况下,企业可以通过以下4个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首先,企业可通过外观设计保护来维护自身权益。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最新修改专利法的规定了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限已达15年,但想要更长久地独占使用,对于满足独创性要求的设计,还可以通过著作权来进行保护;其次,对于比较有特色的设计,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还可以立体商标的方式进行注册,通过商标的方式进行保护;再者,也可以通过长期宣传使用,让产品使用的设计与企业建立一一对应关系,形成有一定影响力的包装装潢,从这个角度实现保护。

  面对界内同行推出的“高颜值”畅销产品,类似冰墩墩这样的工艺品,企业断不能抄袭,也不可以使用该形象作为产品包装,更不能恶意拿走、注册商标。一旦出现此类行为,将会受到处罚,曾旻辉也严肃劝诫,企业切不可动这种歪心思。

  在产品进出口方面,“高颜值”产品涉及的知识产权问题时常也会影响产品的出口,加之企业不熟悉海外的法律规定,维权之路也增加了难度。

  因此,企业在产品上市或出口前,尽量做好知识产权储备工作,“外观设计专利以及商标都是同样的道理,都能依据各个国家的法律法规,在相应国进行专利申请和商标注册。”章上晓强调,产品著作权在伯尔尼公约成员国之间可以互相认可,对于在中国完成的作品,在境外的伯尔尼公约成员国也能受到保护。

编辑:叶菲   责任编辑:张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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