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记者/苏梦茹)记者从广州市商务局获悉,为进一步培育完善汽车平行进口新业态,推进试点工作规范化发展,打造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更好促进广州汽车国际贸易中心建设,《广州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汽车平行进口试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于近日印发。
《意见》分为六大方面,分别是支持汽车平行进口全产业链发展、推进汽车平行进口试点规范管理、建立健全试点企业动态调整机制、鼓励企业创新设立标准符合性整改场所、提升产品质量安全和环保准入意识、健全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机制。
鼓励平行进口汽车相关供应链集聚南沙
广州以更大力度提升平行进口汽车营商环境。鼓励开展平行进口汽车的贸易、销售、代理、融资等相关供应链企业集聚南沙;支持汽车平行进口试点企业(以下简称“试点企业”)推动开展品牌化、集团化经营;引入符合条件的CCC认证(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检测和环保检测实验室,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降低企业进口合规成本;支持试点企业在南沙口岸开展扩大平行汽车进口、CCC认证、保税展示、建设汽车检测场所等业务;支持试点企业通过重组增资等多种方式提高汽车贸易的银行授信额度,进一步扩大汽车贸易规模;在风险可控、依法合规前提下,广州支持试点企业立足进口汽车口岸区域实际,探索推动设立平行进口汽车标准符合性整改场所。
当前广州正在开展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意见》将引导企业进口更多满足不同消费群体需求的产品,同时加大保税展示力度,集聚提升南沙口岸国际汽车贸易枢纽地位。
建立健全试点企业动态调整机制
为激发市场活力,广州将建立健全试点企业动态调整机制。根据试点企业进口汽车数量业绩、CCC认证和环保信息公开情况等要素进行综合评估,原则上每年视情调整一次试点企业。对于不履行售后服务责任、长期不开展业务和有进口销售不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汽车等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企业,予以取消试点企业资格。
有关部门将及时做好试点企业调补以及新进试点企业申报和认定工作。新认定的试点企业报商务部备案同意后,开展汽车平行进口业务。试点企业要依法履行相关责任义务,严禁试点企业诱导消费者签订“三包”免责协议。试点企业是平行进口汽车产品质量追溯的责任主体,禁止进口旧车和非法改装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