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查处出口假冒“BMW”汽车整车侵权案
梁争 叶晓岚
裁决要点
本案裁决要点在于海关对出口的汽车整车侵权如何进行认定查处。
案件介绍(行政处罚决定书号:埔关侵决字〔2007〕4号)
2006年11月16日,深圳市荣邦达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邦达公司”)向黄埔老港海关申报出口塑料门、地砖等货物一批至马来西亚。现场关员在查验过程中发现有一辆标有“BMW及图形”标识的汽车未申报,且该汽车可能是在改装后换上“BMW及图形”标识,涉嫌侵犯宝马股份公司的商标专用权;此外,该汽车的后备箱还夹藏了287双运动鞋,涉嫌侵犯阿迪达斯萨洛蒙有限公司的“adidas”、耐克国际有限公司“NIKE钩(图形)”商标专用权。黄埔海关向上述知识产权权利人通知了有关情况。在收到知识产权权利人扣留涉嫌侵权货物的申请和担保后,黄埔海关扣留了涉嫌侵权货物,并对案件进行了调查。
经检查,发现涉嫌侵权的汽车有改装的痕迹,车身前后以及车轮轮盖处的“BMW及图形”商标均非原装,而是改装后另外粘贴上的。此外,汽车方向盘正中有双环汽车“S”型标志;打开汽车前盖后,可以看到多处部件有双环汽车的标志。根据有关发票显示,该辆汽车实际应为国产“双环”旅行车。荣邦达公司承认因为国产“双环”牌旅行车外观酷似宝马股份公司的X5越野车,为了能够获取更多经济利益,在其购买汽车后找人改装,将车身前后及轮盖处的“双环”标志去掉,换上“BMW及图形”商标,以用于商业用途,此行为未得到宝马股份公司的授权许可。此外,对于车尾箱夹藏的 “adidas”、“NIKE钩(图形)”运动鞋,荣邦达公司也承认有关货物侵权。
黄埔海关在调查后认定荣邦达公司出口的汽车、运动鞋侵犯了宝马股份公司的“BMW及图形”、阿迪达斯萨洛蒙有限公司的“adidas”、耐克国际有限公司的“NIKE钩(图形)”商标专用权,对荣邦达公司作出了没收侵权货物并处罚款20000元人民币的处罚。
案例解析
在大多数涉及侵权汽车产品的案件中,海关查获的基本都是侵权的汽车零部件,涉及侵犯商标专用权的整车的案件非常少见。本案中,海关关员在发现汽车后对其进行了仔细的查验后,发现了汽车的可疑之处。
随着海关不断加大对进出口侵权货物行为的打击力度,不法分子为逃避海关监管和制裁,所采取的侵权手法日趋多样化,伪报品名和夹藏是其中比较具有隐蔽性的手法。本案中,黄埔海关查获的侵权汽车和运动鞋均未申报,而且运动鞋还藏匿在汽车的后备箱中,发货人的做法有明显的逃避海关监管的意图。
结束语
针对海关监管业务量迅速增长、同时不法分子的侵权手段日益隐蔽化的趋势,海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也不断面临新的挑战。这就要求海关要充分提高识别侵权货物和调查认定的能力和水平,切实维护口岸贸易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