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山市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节能降碳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重要抓手,认真落实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决策部署,大力推进节能降碳工作。“十三五”时期,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16.24%,能耗强度大幅下降,完成了省下达给中山市能耗强度下降的目标任务,绿色低碳发展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一、稳步打造绿色低碳发展格局
扎实建设低碳城市试点,2017年中山市入选国家第三批低碳城市试点,小榄镇北区社区、华南现代中医药城陆续获评省级首批近零碳排放示范社区项目和市级近零碳排放试点园区,2021年翠亨新区、神湾镇获批建设“省级碳中和试点示范区”;率先开展碳普惠制试点探索,出台《中山市碳排放管理实施细则》,设立低碳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低碳试点镇区、园区、社区和项目建设;编制镇级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推广到多个镇街;建立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工作机制,成立市级工作专班,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完成《碳达峰背景下中山市“十四五”产业节能减碳核心措施研究》《中山市碳达峰路径研究》等课题,初步提出目标任务及能源领域等7大方面的降碳行动。
二、持续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加快推动能源结构调整,降低单位GDP能耗,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强化节能环保标准约束,淘汰重点耗能行业落后产能,鼓励企业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设备,实施智能化改造和绿色化转型;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全面梳理排查在建、拟建、存量三方面的“两高”项目情况;落实节能审查制度,提高新上项目能效水平和控制能源消费不合理增长,坚决限批能效水平不达标的项目。
三、加快构建现代低碳发展经济体系
积极发展绿色新兴产业,壮大优势绿色低碳产业,推动技术研发突破,带动海上风电、新能源等产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极;实施绿色制造试点示范工程,推动培育一批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产品和绿色供应链,促进生产清洁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构建完善绿色制造体系,全面推进国家绿色制造示范创建,促进全产业链和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发展;稳步推进绿色建筑发展,推广装配式建筑,强化公共机构、商业楼宇节能,推动新建民用建筑全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构建清洁低碳的新能源体系,积极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
四、促进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大力倡导绿色低碳生活理念,加大节能宣传和倡导力度,广泛开展节能宣传活动;采用多种渠道宣传造势,运用新兴媒体,结合线上线下共同宣传;举办“绿色中山全民共建”等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共计653场,印发《中山市公共机构厉行节约倡议书》《中山市商业场所节约用电倡议书》等系列节能倡议;全面推进绿色办公和绿色行政,推广无纸化办公和电子政务系统建设,推行绿色采购制度。
(中山市发改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