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坚持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融入到城市发展各领域、全过程,“深圳蓝”“深圳绿”已成为深圳城市名片。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年均4%的能源消费总量增长支撑了全市年均8.1%的经济增长,2021年深圳单位GDP能耗0.161吨标准煤/万元,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三分之一,均处国际先进、国内大城市最优水平。PM2.5平均浓度降至18微克/立方米,为近十年最优水平。荣获“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称号,成为全国唯一获得此殊荣的副省级城市。
一、绿色低碳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颁布实施《深圳经济特区建筑节能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循环经济促进条例》及《深圳经济特区绿色金融条例》等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相关地方性法规;出台全国首部促进绿色建筑全面发展的政府规章《深圳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制定《深圳市节能减排综合性实施方案》《深圳市低碳发展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深圳市低碳试点城市实施方案》等系列配套政策文件,建立绿色低碳发展长效机制;成立深圳市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统筹协调,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工作。
二、产业转型绿色效应显著
坚持把创新作为绿色发展的主导战略,2021年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比重达约为5.46%,PCT国际专利申请量连续十年稳居全国城市首位;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突破2.1万家;出台实施生物、互联网、新能源等新兴产业振兴发展规划及政策,2021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占GDP比重超过41%,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超过万亿元;坚持构建绿色低碳的现代能源体系,2021年清洁电源装机占比达77%,超出全国平均水平约30个百分点。
三、重点领域节能卓有成效
1.工业领域,累计获批国家级绿色工厂62家、绿色数据中心4个、绿色产品94个、绿色供应链9个、绿色园区2个、国家智能光伏试点示范项目1个、智能光伏试点示范企业2家。
2.交通领域,截至2021年累计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54.4万辆,累计建成充电桩9.7万个;公交车和巡游出租车100%实现纯电动化,应用规模全球最大;全市新能源物流车累计达9.4万辆,保有量全国领先;港口岸电设施覆盖率达80%。
3.建筑领域,在国内率先推行保障性住房和政府投资项目100%按绿色建筑标准建设,截至2021年,全市绿色建筑标识项目累计1521个,建筑面积约1.47亿平方米;全市共有5个项目获得国家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及零能耗建筑评价标识,总建筑面积为9.5万平方米。
4.公共机构领域,率先将合同能源管理纳入政府招标采购,累计改造公共机构面积298.1万平方米;对标国家示范单位创建要求,成功创建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35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被评为国家首批“能效领跑者”。
四、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逐步形成
开展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创建行动;举办2021碳达峰碳中和论坛暨第九届深圳国际低碳城论坛;推动成立深圳市碳达峰碳中和技术标准化委员会;组织开展近零碳排放示范区试点工作;以“低碳权益、普惠大众”为核心,推动建立深圳碳普惠体系。
(深圳市发改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