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梅州市始终坚持“绿色发展”的理念,把低碳发展工作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绿色经济崛起的重要举措来抓。建立市、县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市节能低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淘汰落后产能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的协调作用,每年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节能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全面加强对节能低碳工作的领导,促进了经济节能低碳绿色发展。
一、制定各项节能降耗措施
1.逐步完善节能工作机制,将能耗双控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实施方案,建立节能管理体系;着力淘汰落后产能,成立梅州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小组,印发年度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
2.严格开展各项节能监察工作,累计监察主要工业用能企业和非工领域企业达592家次,共查出存在违法违规用能行为的企业80余家,查出列入《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的在用通用机电设备近100台(套),发出整改通知书50份,提出节能改造措施建议30项。
3.加大资金扶持和政策引导,鼓励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加快传统产业向新型工业化转型升级;全面开展清洁生产,发布《梅州市“十三五”绿色清洁生产工作推行方案》,全市共139家企业列入“十三五”清洁生产名单;公布下达梅州市年度计划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积极推进相关企业开展清洁化改造,完成“十三五”期间清洁生产审核企业数量合计达193家,全市已有8个园区(集聚地)列入省级园区循环化改造试点,省级园区开展循环化改造比例达到80%。
二、节能降耗工作取得的成效
1.连续淘汰落后立窑水泥产能962万吨、粉磨产能110万吨,压减能耗量约120万吨标煤,淘汰任务在2013年全面完成;“十二五”期间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21.29%,超额完成省下达的单位GDP能耗下降18%的目标任务。
2.2014年入选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确定示范项目232个,完成投资83.38亿元;出台节能减排长效机制和配套政策,于2018年顺利通过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绩效考核;“十三五”“百千万”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结果全部为基本完成及以上;塔牌集团蕉岭鑫达旋窑水泥有限公司被评为广东省水泥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
3.全市新建民用建筑在设计和施工阶段强制性标准执行率达100%,共535个项目按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建筑面积2655.6万平方米;公共交通新增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931辆,城区已实现城市公交100%纯电动化。
4.能源消费结构基本平稳,关停梅县电厂、兴宁电厂、蕉岭鑫盛电厂等落后燃煤发电机组,有序在建6个集中式光伏电站,建成梅州(五华)抽水蓄能电站一期,广东粤电平远茅坪风电场项目并网发电;全市清洁电源装机比例达到42.61%,圆满完成“十三五”期间清洁电源装机比例达到38.1%的目标。
(梅州市发改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