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清远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以能源资源降耗增效为目标,扎实推进节约能源资源各项工作。2012至2020年,以能源消费年均2.7的增速支撑了国民经济年均7.7%的增长,顺利完成“十三五”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并获省通报表扬。2021年单位GDP能耗同比下降8%,能源资源节约显著提升。
一、系统谋划,聚力目标,压实各级节能目标责任
印发《清远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清远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三五”期间年度节能目标分解方案》;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纳入督查检查考核计划;明确重点用能单位名单及“双控”目标,开展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二、全面推进,狠抓重点,推动节能向纵深发展
强化源头管控,严把节能环保审批关口;狠抓工业领域节能降耗,以“两高”行业为重点,全面开展节能诊断;抓实交通、建筑节能;推动节约型机关、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节水型单位等创建工作;重点监测用能,推动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截至目前,89家重点用能单位已建立能耗在线监测平台;印发《清远市“十三五”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实施方案》;强化日常节能检查监察,提高节能管理信息化水平。
三、协同联动,提质增效,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积极化解过剩产能,对重点行业全面排查摸查,提出能耗方面的落后产能退出清单,实施工业领域电机能效提升约24万千瓦,累计淘汰落后水泥产能1049万吨、落后钢铁产能562万吨、落后造纸产能2.5万吨;分类管控“两高”项目,定期梳理完善“两高”项目清单,实行动态监管;大力发展绿色产业,截至2021年底,全市风电、光伏、生物质、抽水蓄能装机共283万千瓦。
四、积极引导,深挖潜力,持续开展节能降碳全民行动
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印发《清远市“十三五”绿色清洁生产工作推行方案》,组织培训,规范审核程序,“十三五”期间共开展清洁生产企业423家次;实施节能重点工程,支持企业节能技术创新示范及推广,鼓励企业实施节能技改;营造节能浓厚氛围,每年组织实施节能培训活动,宣传贯彻节能政策法规及相关工作要求;开展“地球一小时”熄灯活动。
(清远市发改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