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湛江市积极调整经济产业结构,大力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快淘汰落后产能,重工业及高污染高耗能行业增加值比重不断下降,能源利用效率不断提高,节能减排成效显著。
一、扎实开展节能监察,积极推进宣传培训
1.开展节能审查工作,扎实开展节能监察。“十三五”期间共完成节能监察国家、省、市等重点用能单位 236家;受理节能审查293家,对个别存在问题用能单位,及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开展面对面服务,全力帮助用能单位及时改进。
2.开展节能目标分解和节能考核。组织全市“百千万”重点用能单位进行节能考核,上报率100%;推进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以及能耗统计协调工作,全市应上报能耗情况的机构2763家,上报率为82%。
3.开展节能宣传与节能培训。结合全国节能宣传周,组织线上线下交流,派发节能宣传单,让节能“进单位、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倡议全民参与,提升节能意识、培养勤俭节约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每年定期举办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察培训班,颁发《能源管理员培训证书》。
4.加强节能技术利用与节能设施改进,更新应用先进节能技术工艺装备,及时淘汰落后产能,对重点用能系统实施智能化改造。
二、优化能源结构,转变能源消费模式
1.制定《湛江市风电、光伏项目发展指导意见》,以优化能源结构为重点,转变能源消费方式,积极发展清洁能源,构建清洁低碳的现代能源体系。截至2021年,清洁能源装机共计465.28万千瓦,占全市电源总装机48.39%,占全省(不含深圳市)清洁能源总装机容量约8.45%。其中水电1.86万千瓦占全市总装机容量的0.21%;风电261.48万千瓦占全市总装机容量的29.72%;光伏发电140.64万千瓦占全市总装机容量的15.99%;生物质发电21.7万千瓦占全市总装机容量的2.47%。
2.大力推进风电项目建设。海上风电项目共4个,总装机容量约120万千瓦,总投资约231.4亿元,截止2021年底,120万千瓦的海上风电项目已全部并网发电;陆上风电项目共36个,总建设规模达179.96万千瓦;集中式陆上风电项目共30个,规模达172.96万千瓦,其中已建成项目共26个,规模达141.48万千瓦;分散式风电项目共6个,规模达7万千瓦。
三、深化产能结构改革,加大技改力度
加快淘汰过剩产能,优化产业结构,转变全市工业结构,实现可持续发展;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充分利用市场等手段实现节能降耗;建立健全能耗考核和节能监察机制。
(湛江市发改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