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惠州市国资委印发《关于市属一级企业加强对下属企业实施全方面监督管理的意见》(下称《意见》),要求强化市属一级企业(即由惠州市国资委出资的六大集团)对下属企业的监督管理,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责,完善出资人监督体系,增强监督的系统性、实效性和整体合力,提升监管效能,防止失控失管,筑牢国有资产安全防线,以高质量监督护航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
《意见》分为三大点和22小点,提出了落实市属国企加强下属企业监管的总体方向和细化举措。
近日,惠州市国资委印发《关于市属一级企业加强对下属企业实施全方面监督管理的意见》(下称《意见》),要求强化市属一级企业(即由惠州市国资委出资的六大集团)对下属企业的监督管理,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责,完善出资人监督体系,增强监督的系统性、实效性和整体合力,提升监管效能,防止失控失管,筑牢国有资产安全防线,以高质量监督护航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
《意见》分为三大点和22小点,提出了落实市属国企加强下属企业监管的总体方向和细化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