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港澳青年就业创业支持体系
以法治促进港澳青年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
——《广东省促进港澳青年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就业创业条例》解读
港澳青年是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力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充分运用粤港澳重大合作平台,吸引更多港澳青少年来内地学习、就业、生活,促进粤港澳青少年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增强对祖国的向心力。《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发布实施五年以来,广东省不断优化完善就业创业服务,基本实现港澳青年来粤就业创业身份待遇同等、政策无障碍。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港澳青年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将制定《广东省促进港澳青年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就业创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为今年重点立法项目,组织专班进行“攻关立法”,围绕加强港澳青年在内地九市就业创业的服务保障、完善跨部门协调推进工作机制、健全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推进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完善公共服务配套等方面作出规定,推动解决港澳青年就业创业面临的堵点卡点问题。《条例》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4年9月1日开始施行。《条例》的出台,有利于推动港澳青年群体人心回归、文化认同、民族认同和国家认同,有利于促进港澳青年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有利于深化“一国两制”事业发展的广东实践,对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构建全方位就业创业支持体系
为港澳青年发展多搭台、多搭梯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为港澳青年发展多搭台、多搭梯,帮助青年解决在学业、就业、创业等方面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创造有利于青年成就人生梦想的社会环境。《条例》聚焦粤港澳大湾区产业发展和提升区域整体竞争力,积极为港澳青年发展搭台搭梯,从规范基地建设、提升就业创业服务水平能力、打造优质生态等多个方面,打造全方位、多层次、专业化的支持体系,为港澳青年提供更为广阔的发展舞台,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注入新的动力和活力。
一是加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与管理。广东推动建设“1+12+N”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孵化服务支撑体系,实现港澳青年来粤创业政策、服务和交流机制“软联通”。目前大湾区内地九市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84家,累计孵化港澳创业项目超过5600个。为加强这一优质创业载体的建设,《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政府统筹规划建设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按照规定做好基地建设和运营的资金保障工作,通过成立创新创业基地联盟等方式推动粤港澳创新创业资源对接,集聚港澳人才、技术、项目、资金等创新创业要素,建立具有创业场地保障、创业辅导、项目孵化、成果转化等功能的公共服务平台;支持通过新安排土地、盘活闲置厂房物业、改造现有孵化场地等方式建设基地。为规范基地管理,第十六条对基地的授牌认定和评估评价机制作出规定,引导基地规范化、品牌化、特色化发展,并明确专业孵化载体被认定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并且服务效果符合相关标准的,可以按照规定享受奖励补助。
二是加强港澳青年就业创业服务。为加强就业创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条例》第十一条、第十四条对政府及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健全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创业公共服务体系作出规定,为港澳青年免费提供各类就业创业服务。为进一步加强港澳青年创业服务,第十四条规定,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通过在各类创新创业大赛开设港澳赛区等方式,为港澳青年搭建创业项目展示、资源对接平台,提供项目孵化等服务;可以在各类专业展会设置港澳专区或者将港澳青年创业项目纳入展会补贴范围,为创业的港澳青年提供产品落地、市场拓展、商务资源对接等服务。为加强港澳青年就业创业培训,第九条、第十三条对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政策作出规定。
三是完善细化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为进一步明确港澳青年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港澳工作、税务等部门应当制定实施鼓励港澳青年在内地九市就业创业的扶持政策,优化简化扶持政策申请手续;符合条件的港澳青年在内地九市就业创业的,可以享受就业补贴、创业资助、创业培训补贴、租金补贴等各项扶持政策以及税收优惠。为鼓励优秀项目落户本地,该条还规定,对在本地落户的港澳青年优秀创业项目可以按照规定给予优秀创业项目资助;对在本地落户,且获得国家级或者省部级创新创业大赛奖项、国家级或者省级人才计划资助以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创业资助的创业项目,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给予落地配套资助。
四是推动引进港澳青年人才。为更好吸纳港澳青年人才,《条例》第八条规定,推进符合条件的港澳青年报考内地九市公务员工作;支持内地九市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用人单位公开招聘港澳青年;支持符合条件的港澳青年报名参加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等服务项目;支持内地九市招收港澳青年博士进入博士后流动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探索与香港、澳门相关机构合作开展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培养工作。为加强港澳青年与内地的交流,第十条规定,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完善港澳青年实习、见习政策,加强与香港、澳门有关方面的合作,及时收集和发布实习、见习岗位信息,组织实施港澳青年来本地的实习、见习计划。
破解堵点卡点问题
拓展港澳青年发展空间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发挥好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着力解决实际问题。当前,港澳青年来内地九市就业创业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有:港澳和内地城市在专业人才跨境便利执业方面仍需进一步推进;不少港澳青年因为在内地缺乏信用记录、财产资产等情况面临融资难问题;港澳青年因为三地政策制度文化差异,在获取和了解政策信息、融入内地生活等方面存在一些困难,等等。为了解决这些堵点卡点问题,广东弘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改革精神,在遵循中央顶层设计的前提下大胆探索创新,《条例》中对港澳创业就业试验区建设、跨境征信合作等方面作出探索规定,更好发挥先行探索、示范带动作用。
一是推动港澳创业就业试验区建设。为向港澳青年提供更加灵活的就业创业环境,充分发挥广东省先行先试的优势,《条例》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建立港澳创业就业试验区的要求,第十九条规定,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广州南沙建立港澳创业就业试验区,在人才引进、股权激励、技术入股、职称评价、职业资格认可等方面创新政策措施。国务院《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发展规划》要求“实行国际化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构筑国际创新人才港”。粤港澳大湾区(广东)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对全省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深化改革、创新突破起示范带动作用。为发挥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和粤港澳大湾区(广东)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的改革创新示范作用,第十九条还规定,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粤港澳大湾区(广东)创新创业孵化基地按照国家规定执行港澳创业就业试验区相关政策。
二是创新港澳青年创业融资支持措施。为解决港澳青年创业融资难问题,《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优化港澳青年创业担保贷款以及贴息政策,建立完善天使投资风险补偿制度,推动设立支持港澳青年创业并且覆盖创业全阶段的基金。该条还规定鼓励成立港澳青年创新创业投资基金或者引进创业投资基金、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以港澳青年为重点服务对象的信贷产品、鼓励第三方融资担保机构为港澳青年创业贷款提供担保支持。为推动解决跨境征信合作难问题,《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有关部门和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推动建立跨境征信合作机制,探索通过建设跨境数据验证平台等方式开展跨境征信查询结果验证,并明确金融机构可以应用港澳征信产品和征信服务,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参考港澳青年在香港、澳门的征信查询结果。
三是推动扩大职业资格认可范围。为进一步打破港澳专业人士的行业壁垒,第二十条规定,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推动港澳专业人士在内地九市便利执业,扩大重点领域职业资格认可范围,按照国家规定开展粤港澳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应当与香港、澳门相关机构加强技能人才评价合作,推动实现一次评价可以同时获得内地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香港或者澳门技能类水平证书,逐步拓展合作职业(工种)范围。此外,该条还规定支持在内地九市探索建立港澳地区职业技能类证书认可清单制度。
四是创新破解港澳青年信息壁垒的方式方法。为引入港澳人士给予信息指导,《条例》第二十二条对港澳人士担任职场导师和创业导师,为港澳青年提供职业发展指导、创业辅导等作出规定。为加强就业创业政策宣传解读,第二十三条规定,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应当开展就业创业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及时梳理公布政策清单以及申报指南,指导港澳青年及时申报、享受政策,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推动完善优惠政策免予申报的工作机制。为提升信息获取便利度,第十四条规定支持在港澳设置交流窗口和服务平台,宣传展示本地区、本领域创业扶持政策,提供创业辅导、基地对接、离岸孵化等服务;第二十四条还对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港澳青年就业创业综合服务网络平台和12355热线建设、集中发布就业创业政策信息作出规定。
加强港澳青年公共服务保障
推进湾区规则衔接、机制对接
强化公共服务保障、提升生活便利化水平、解决港澳青年在内地发展的后顾之忧,吸引港澳青年融入内地生活、安居乐业,是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应有之义。《条例》瞄准港澳青年在内地九市跨境生活可能遇到的问题,优化升级政务服务,智慧赋能生活便利,既为港澳青年在内地生活提供更加高效贴心的服务保障,又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相关制度对接、制度衔接,着力为粤港澳大湾区规则衔接、机制对接提供法治保障。
一是提供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为便利港澳青年跨境办理的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事项,《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动完善出入境、政务服务、社会保障、医疗健康等领域的政策措施,推动在内地九市和港澳设置跨境通办设备和实体窗口;应当加强与港澳青年相关的政务数据跨部门共享,针对港澳青年出入境证件、居住证、社会保障卡的使用提供更多应用场景支持;港澳青年可以凭出入境证件、居住证、社会保障卡在网上办理公安、社保、就业创业等领域的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事项。此外,第十六条规定,内地九市可以在创新创业基地设立一站式服务窗口或者配备政务服务自助办理设备,提供经营主体登记、社会保险经办、税务办理等政务服务。
二是加强三地社会保险的制度衔接。为明确港澳青年在内地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第二十六条规定,港澳青年在内地九市用人单位就业的,用人单位和港澳青年应当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在内地九市创业或者灵活就业的港澳青年可以按照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考虑到部分港澳青年选择在港澳参加社会保险,为做好制度衔接,第二十六条规定,已在香港、澳门参加当地社会保险并且继续保留社会保险关系的港澳青年,可以持相关授权机构出具的证明,不在内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申请享受有参保要求的扶持政策时,视同符合参保要求。
三是完善港澳青年安居乐业的配套生活保障。为加强港澳青年在内地的住房保障,《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住房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应当完善港澳青年住房保障政策,优化简化申请条件和程序;港澳青年可以购买商品住房或者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申请人才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或者租房补贴;可以缴存住房公积金,同等享受当地居民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等。为保障港澳青年子女教育的需求,第二十八条规定,教育等部门应当完善港澳青年子女入学就读政策,支持引进港澳知名高等学校来粤合作办学、支持发展港澳子弟学校和港澳子弟班;港澳青年其子女平等享受当地居民基本教育公共服务,在义务教育阶段按照当地随迁子女入学相关政策就学。为加强交通保障,第十六条规定,内地九市人民政府结合实际在有条件的口岸开通快速接驳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的交通运输渠道。
注重多方参与
建立港澳青年就业创业
工作推进和交流机制
打造粤港澳青年发展型湾区,需要多方合作,共同发力,充分发挥各方面积极作用。《条例》坚持各方参与。注重发挥政府职能作用,通过压实部门职责、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和推进交流机制、发挥社会组织作用,推动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工作格局,促进港澳青年与内地交往交流交融。
一是强化政府主体责任。为明确政府的主体责任,《条例》第四条规定,省和内地九市政府应当加强对港澳青年在本地就业创业促进工作的领导,健全完善港澳青年就业创业政策和公共服务体系,统筹各类资金支持港澳青年就业创业。为更好发挥协调工作机制作用,促进政策协同与资源整合,第四条规定,省和内地九市政府应当建立健全跨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协调解决促进港澳青年就业创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检查评估,并明确协调机制的日常工作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承担。
二是明晰各部门职责。针对实践中仍存在的部门职责不清等问题,《条例》通过界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港澳工作、教育等部门的工作范围和边界,着力解决职责交叉和模糊的问题。第五条明确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港澳青年在本地就业创业促进工作,承担制定港澳青年就业创业政策、加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的建设和管理、统筹举办港澳青年就业创业活动等职责。该条同时明确了各主要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分别对港澳工作部门负责推动与港澳相关方面开展就业创业工作的合作与交流,教育部门负责本省高等学校在读港澳青年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指导等作出细化规定。
三是建立工作推进与交流协作机制。为加强省和内地九市政府与香港、澳门相关方面的交流协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省和内地九市政府加强与香港、澳门相关方面在青年就业创业方面的合作,推动互访协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建立港澳青年就业创业工作推进机制,与港澳政府部门对接会商,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省和内地九市政府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港澳工作等部门单位对接港澳专项交流计划,举办各类交流活动;支持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与港澳相关机构和组织建立创新创业交流机制,共享创新创业资源,共同完善创新创业生态。
四是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背景下,加强与香港、澳门社会组织的合作,对促进融合发展、增进民心凝聚意义重大。《条例》第七条规定,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参与促进港澳青年就业创业相关工作,鼓励支持港澳相关社会组织依法组织港澳青年在内地九市开展参观考察、就业创业体验、实习见习等活动,内地九市有关部门单位为港澳的社会组织在内地九市开展相关活动提供必要便利和服务;鼓励支持内地九市培训机构、行业组织、相关社会组织加强与港澳相关机构和组织的协作。
来源:广东人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