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方网

  • 南方日报

  • 南方都市报

  • 南方杂志

  • 南方日报出版社

8月1日起,澳门药学技术人员可在横琴进行网上销售及处方审核

2023-07-11 08:00 来源:南方日报 黄天儒

  南方日报讯(记者/黄天儒)7月10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服务局制定配套实施文件《澳门特别行政区药学技术人员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药品零售单位执业备案办法》,以进一步明确执业备案程序。该办法将于2023年8月1日正式生效。

  备案办法对应《澳门特别行政区药学技术人员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药品零售单位执业备案管理规定》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内容包括明确备案程序、岗前培训及考核、备案材料、办理时限、继续教育、网络销售等16项重点事项。

  澳门药剂师、中药师、中医生和药房技术助理符合规定条件并经合作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即可在合作区药品零售单位直接提供药学服务,无需参加内地相应考试,将为澳门药学技术人员跨境执业提供便利。

  根据备案办法,已备案的澳门药学技术人员在合作区药品零售单位执业开展网上销售及处方审核的,应当遵守内地相关规定,网络销售配送区域限于合作区。同时,澳门药学技术人员申请在合作区执业备案前应当进行岗前培训及考核,培训及考核均通过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药品安全社会共治系统完成。岗前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政策与法规、药品质量安全管理、处方管理及审核、药品不良反应上报等,岗前培训不少于12学分,完成培训即可参加考核。

编辑:王璐瑶   责任编辑:林涛
回到首页 南方网二维码 回到顶部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简介- 网站简介- 广告服务- 招标投标- 物资采购- 联系我们- 法律声明- 友情链接

本网站由南方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广东南方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制作维护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0-87373397 18122015068

ICP备案号:粤B-20050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