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制造强国,需要一批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如何进一步壮大高水平工程师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去年,吴翔、杨飞飞等多名在粤全国人大代表提出建议,呼吁进一步提高产业工人待遇。
2月21日,记者从省人大常委会了解到,全国总工会在对代表建议答复中透露,人社部已印发《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指导企业将工资分配向高技能人才倾斜,参照高级管理人员标准落实经济待遇,并将继续深化工资分配制度改革。
建议
生产一线难留人待遇需提高
答复
鼓励试行高技能领军人才年薪制
吴翔等7名代表调研发现,相较于管理岗位,一线生产岗位工资待遇偏低、工作环境较差,导致很多年轻人不愿意留在一线工作。“一些工人在一线积累经验后,往往向行政管理转岗,导致一线很难留住有经验的员工。”吴翔表示。
对此,答复表示,去年人社部印发了《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及时发布分职业、分岗位等级的工资价位信息,并明确鼓励企业试行高技能领军人才年薪制和股权期权激励制度,设立特聘岗位津贴、带徒津贴,指导企业将工资分配向高技能人才倾斜,参照高级管理人员标准落实经济待遇等。
另一方面,答复透露,全国总工会推动政府完善工资政策,促进低收入群体增收、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等政策制定,还开展了技能要素多渠道参与企业分配的研究。目前,多个省市和企业已把技能人才待遇纳入集体协商范围,有的地区还探索了劳资双方签订职工(劳模)技术创新专项集体合同。
根据答复披露,下一步人社部将深化工资分配制度改革,探索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业绩贡献的工资分配机制。
建议
对企业自主培养技能人才给予补贴
答复
已全面推行新型学徒制培训
在调研中,杨飞飞发现,考虑到生产压力、培训成本和留才成本,企业培训产业工人积极性普遍不高,比起育才更倾向于引才。因此,他建议,要配套完善培训补助的相应政策与实施细则,对企业自主培养技能人才给予资金补贴。同时,他呼吁,把技术工人占总用工的比重作为衡量企业用工水平的重要指标,对比重较高的企业予以相关政策倾斜,以此鼓励企业优化用工结构。
针对该建议,全国总工会答复,目前已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对符合相关条件新入职和转岗人员开展1—2年中、高技能培训的企业,将给予培训补贴。同时,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并以工代训的,也给予培训补贴。下一步,将加大培训补贴直补企业的工作力度,全面推进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进一步完善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培养等模式,鼓励行业协会、跨企业培训中心等组织中小微企业开展学徒制培训,并给予培训补贴。
此外,杨飞飞还发现,部分有实力的民营企业、外资背景企业虽然技术水平高、创新能力强,但缺乏开展技能培训、技能认定的资质,导致培训难以落地,建议加快推动技能等级认定向企业下放的力度。
答复回应,目前已推行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明确向用人主体放权,支持包括有实力的民营企业和外资背景企业在内的各级各类企业申报备案,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发放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南方日报记者 姚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