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召开全省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推进会,提出将推进开展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以激发农业农村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造活力。
会议要求,各地要发动各方积极参与,广泛吸纳涉农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涉农企业中的同行专家,以及活跃在农村基层一线的“土专家”“田秀才”作为评委专家。要完善配套政策,加快出台专项扶持政策和激励措施,可通过定期组织研修培训、进行资金补助等,提高乡村工匠专业人才的知识技能和社会地位。
据悉,今年2月,省人社厅联合省农业农村厅出台《广东省农业农村专业人才职称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粤人社规〔2021〕1号),搭建1个改革实施方案加3类专业人才评价标准条件的“1+3”政策体系,其中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价是全国首创。根据我省乡村人才队伍构成,省人社厅、省农业农村厅联合组建了服务全省范围的民间美术、乡村戏剧、民间音乐、民间杂技、传统工艺、烹饪、家政、民间建筑、经营管理、生产应用等十个专业类别的乡村工匠专业人才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江门市作为试点地区,目前已完成首次评价工作,并向全省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