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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促进国有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

2021-06-23 17:13 来源:南方网

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国有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资委,各省属企业:

  现将《广东省促进国有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年4月24日

广东省促进国有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措施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6号)、《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发〔2020〕2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20〕12号)精神,促进国有企业吸纳更多高校毕业生就业,优化国有企业人才结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决策部署,坚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重中之重,坚持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与持续优化国有企业人才结构紧密结合,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引领示范作用,今明两年国有企业招收大专以上应届高校毕业生(毕业学年的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以及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下同)要实现一定比例的增长,并适当向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倾斜。

  二、主要措施

  (一)拓展高校毕业生就业领域。国有企业(包括国家出资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国有资本控股公司,下同)要大力发展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强的产业,结合产业特点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高质量就业岗位,引导毕业生主动对接国家、省和各地发展战略和产业发展方向,到高技术产业、战略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重点领域就业。

  (二)实施公开招聘制度。国有企业招聘大专以上应届高校毕业生,除涉密等不适宜公开招聘的特殊岗位外,应当实行公开招聘。招聘信息除通过本单位网站或其他网站、宣传媒介等渠道发布外,应在企业所属层级的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网站信息公开专区发布,省属国有企业通过广东省急需紧缺人才供求信息平台(人才市场网)http://www.gdrc.com广东国企招聘专区发布;组织现场招聘的,也应同时在相应网站信息公开专区发布。国有企业按照公平、公正,择优聘用的原则自主开展招聘活动,招聘结果要在信息公开专区公示不少于7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大对国有企业招聘服务力度,通过组织开展专场供需活动、人才洽谈会等,促进供需双方对接。国有企业应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不随意毁约、解约、解聘高校毕业生,不得将本单位实习期限作为招聘入职的前提条件。

  (三)做好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招收工作。有条件的国有企业可结合实际情况将企业用工与扶贫工作结合起来,对残疾、困难家庭等特殊困难毕业生加大就业援助力度,努力挖掘和提供一批有一定技术含量和管理水平的岗位,通过组织专门招聘等方式,使岗位与求职毕业生精准匹配,以就业带动脱贫,进一步激发贫困家庭脱贫的内生动力。同时,按照就业援藏、援疆部署要求,国有资产监管部门要统筹一定数量的岗位,用于公开招聘对口援助地区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就业。

  (四)加强数据统计及情况报送。国有企业完成高校毕业生招聘工作后,每年12月底前要将当年招聘完成情况(含实际招聘人数、完成计划情况、人员基本信息和主要做法)以及下年度招聘计划等情况报送同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于下年度1月底前将本地区国有企业招聘完成情况汇总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企业落实招聘工作不符合要求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国有资产监管部门要联合指导督促企业整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高校毕业生就业人员基本信息录入高校毕业生就业数据库,作为提供就业人才服务的重要依据。

  (五)加大就业扶持力度。国有企业招用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以及属小型微型的国有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可按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文件规定申领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按要求完成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国有企业,提供优粤卡申办、人才落户等一站式服务,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方面给予开通绿色通道。对属于重点用工企业的国有企业,安排服务专员“面对面”解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各项服务需求。国有企业应在做好工资总额预算的基础上,加大力度招收应届高校毕业生;扩大招收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在社会责任考核评价时予以加分奖励。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国有企业要加强组织领导,协同配合,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职责分工、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建立工作联系人制度,推动工作落实。要加强部门间数据信息的共联共享,加强岗位信息的动态管理,最大限度发挥国有企业在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报道国有企业招聘高校毕业生的政策举措,让更多高校毕业生知晓并积极参与,助推工作落实。要加强信息推介,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通过各级国有企业招聘信息公开专区及时获取岗位信息。同时,畅通监督投诉渠道,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和反映的问题,正面引导舆论。

  (三)加强监督指导。国有资产监管部门要把国有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纳入国有企业相关考核内容,强化国有企业主体责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国有资产监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工作督导机制,对国有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时调度、督查,对工作推进慢的,及时提醒督促;对工作进展快、效果好的,予以通报表扬。

  省级层面联系人:

  1.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工作联系人:纪少杰,电话:(020)83134948

  岗位信息发布联系人:钟洁、张嘉,电话:(020)37605625、37605503

  2.省国资委

  工作联系人:庄靖,电话:(020)38306215

编辑:陈司悦   责任编辑:李美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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