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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副院长杨志勇:财税支持加码 横琴合作区人气和产业将加速集聚

2021-09-23 09:58 来源:南方网 李嘉昇 黎妙娟

  南方网讯(记者/李嘉昇 黎妙娟)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下称《横琴方案》)。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副院长杨志勇在接受南方网记者采访时表示,《横琴方案》在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投资收益等财税方面改革力度大,通过财税政策的引导,将进一步提高粤澳合作水平,推动大湾区加速发展。

  记者:《横琴方案》在个人所得税方面提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您认为这些政策将发挥怎样的作用?

  杨志勇在个人所得税方面,《横琴方案》主要有两方面的政策亮点,我认为均会促进横琴人气集聚。

  一方面,《横琴方案》明确对在合作区工作的境内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此前,按照国家政策,对于在粤港澳大湾区九市工作的境外高端和紧缺人才,该部分个人所得税只予以财政补贴。两者相比,免征更简单、更方便,在征税环节就把问题直接解决了,将有助于吸引境内外高端和紧缺人才来横琴合作区就业。

  另一方面,《横琴方案》指出,对在合作区工作的澳门居民,其个人所得税负超过澳门税负的部分予以免征。这其实相当于“澳人澳税”,将有利于营造与澳门趋同的宜居宜业环境,吸引澳门居民前来横琴生活与工作,为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提供更多的人才供给。

  记者:《横琴方案》对企业主体也给予了较大的税收优惠。您认为这将为横琴合作区带来哪些利好?

  杨志勇:从现有政策看,横琴合作区整体税收负担比较轻,《横琴方案》对企业主体提出的税收优惠,主要有两方面的利好。

  《横琴方案》提出,对企业符合条件的资本性支出,允许在支出发生当期一次性税前扣除或加速折旧和摊销。一般来说,科技研发、高端制造、中医药等产业发展需要较多的资本投入,而这些产业又是《横琴方案》提到的需重点发展的新产业。该政策能够切实降低这类型产业企业的资金占用成本,大大缓解其前期的资金压力,相信会推动更多相关产业企业落户横琴合作区。

  同时,《横琴方案》提出,对在合作区设立的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通常情况下,在我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如果到境外进行直接投资,若在被投资国(地区)应缴企业所得税税率低于我国,则需按照两个国家(地区)分别计算的应纳税额之差在我国进行补缴。《横琴方案》这一政策相当于免掉了这个差额,这将鼓励更多澳资企业“出海”投资。

  记者:《横琴方案》提出支持粤澳双方探索建立合作区收益共享机制,您是怎么理解的?

  杨志勇:我认为,该机制充分体现了中央对横琴合作区发展的大力支持,可对横琴合作区开发建设形成更大激励。尤其提到中央财政对合作区给予补助方面内容,将积极推动合作区发展决心,并有利于调动澳门的参与热情,推动澳门产业与人才更加深度参与到合作区开发建设当中。

  出品人:侯小军

  监制:张纯青 胡智勇

  策划:唐莉娜

  统筹:李美仪 黎妙娟

  记者:李嘉昇 黎妙娟

编辑:农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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