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今日(18日)发布消息称,决定在上海、北京、江苏、浙江、广东、海南、陕西、宁波、青岛和深圳等10省市优化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政策,加大对跨国公司跨境投融资便利化的支持力度。
本次优化的主要内容包括:允许跨国公司境内成员企业间错币种借贷用于经常项目跨境支付业务;简化备案流程及涉外收付款相关材料审核;允许跨国公司根据宏观审慎原则自行决定外债和境外放款的归集比例;支持跨国公司主办企业通过国内资金主账户代境外成员企业办理其与境内成员企业或境外主体之间的集中收付。
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资料显示,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首批试点于2021年3月在深圳、北京开展。资金池业务是跨国企业集团普遍采用的一项资金管理工具,可以通过对集团内企业资金的集中调配和使用,提高资金运营效率。本币与外币跨境资金池业务各有独立的业务规则,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综合了两个资金池政策优势,获得试点资格的大型实体跨国公司可享受更优的跨境资金管理政策组合。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朱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