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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汽车召回公告 涉及这两个品牌车型

2024-04-12 22:30 来源:南方网

  今日(4月12日)下午,市场监管总局官方网站发布两则汽车召回公告,涉及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和川崎摩托(上海)有限公司的部分进口车型。

  日前,以上两家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机动车排放召回管理规定》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

  梅赛德斯-奔驰召回的是四类汽车。一是2790辆进口E级、CLS和GT汽车(生产日期在2021年11月24日至2023年3月10日期间),召回原因是部分车辆发动机舱内的蓄电池未被正确安装,通过较大电流时或存在起火风险;二是79辆进口GLE SUV汽车(生产日期在2023年5月3日至2023年5月10日期间),召回原因是部分车辆的油门踏板模块支架与车身焊接不牢固,在特定情况下存在安全隐患;三是1辆进口G级汽车(生产日期为2023年4月5日),召回原因是可能没加注指定的空调制冷剂,在特定情况下存在起火风险;四是89674辆进口GLE SUVGLS SUV车辆(生产日期在2018年7月5日至2023年1月7日期间),召回原因是部分车辆乘客座椅下方的蓄电池未被正确安装,通过较大电流时或存在起火风险

  川崎摩托召回的是5674辆进口ZX400S/P型摩托车2023年5月12日至2023年11月15日期间生产),召回原因是部分车辆火花塞可能损坏,极端情况下导致发动机熄火,或者导致混合气体燃烧不充分,存在安全隐患和不合理排放风险。

  关于各召回品牌型号产品的隐患消除措施、应急处理措施、召回联系方式等详细信息,可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的“政务-召回”栏目进行查询。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朱文婷

编辑:陈雨昀   责任编辑: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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