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商务部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25年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商办消费函〔2025〕8号)(以下简称《通知》)。相比起2024年8月发布的汽车以旧换新政策,今年汽车报废更新的支持范围加大,包含国四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而转让本人名下车辆后购买新车也可补贴,进一步利好广大车主。
报废更新补贴范围覆盖国四燃油车
根据《通知》内容,2025年可申请报废更新补贴的旧车将包含符合条件的国四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
2025年,对个人消费者报废2012年6月30日(含当日,下同)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4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
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2万元;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1.5万元。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每位个人消费者最多享受一次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补贴金额与2024年8月发布的汽车以旧换新政策一致。
转让本人名下车辆后购买新车也可补贴
《通知》内容显示,今年对个人消费者转让登记在本人名下的乘用车并购买乘用车新车的,给予一次性补贴支持,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最高不超过1.5万元,购买燃油乘用车补贴最高不超过1.3万元。
需要注意的是,个人消费者申请汽车置换更新补贴,转让的既有乘用车登记在本人名下的时间最迟不得晚于2025年1月8日。每位个人消费者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最多可享受一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就同一辆新车只能选择申领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或者置换更新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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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朱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