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广州12月1日电(记者刘宏宇)广东省人民政府1日公布《广东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其中,省级储备粮轮换方式趋向灵活。
该办法规定,省级储备粮轮换应当遵循保持粮食市场稳定,防止造成市场粮价剧烈波动,节约成本、提高效率的原则。省级储备粮轮换按照均衡轮换的要求,可以采取静态轮换或者自主轮换等方式。
省级储备粮采取静态轮换方式的,应当按照轮换计划执行;轮换出入库时间间隔不得超过4个月,经省人民政府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延长时间不得超过2个月。
省级储备粮采取自主轮换方式的,由省储备粮管理总公司、省直属粮库、代储企业自主决定轮换数量和频率。自主轮换遵循确保安全、自愿承储、市场运作、费用包干、自负盈亏的原则,实行最低库存量和轮换进出备案管理,确保省级储备粮的实物库存量、等级和质量标准不低于规定要求。
该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