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其官网发布《关于印发“十四五”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的通知》,要求各地根据规划要求加强组织协调,压实责任,狠抓落实,确保规划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规划》提出,结合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区域重大战略,聚焦突出问题,加大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力度,为重大战略实施提供有力支撑。
为此,《规划》对加强粤港澳大湾区(广东省9市)环境保护和治理,提升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作出具体要求。包括以下具体任务:
• 以东江、西江、北江、韩江为重点,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
• 加强东江干流及重要支流、湖库滨岸带整治,科学划定生态减污缓冲带。
• 推进珠江—西江“黄金水道”污染防治,协同整治跨界河流及重污染水体。
• 加快流域产业结构调整,全面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大氮磷超标河段、重要湖库、重要饮用水水源地等区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