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3月1日,深圳市政府口岸办公室消息称,为保障供港物资稳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自3月1日0时起,跨境司机驾驶货运车辆入境前应当如实申报作业信息,严格按申报的往返时间、口岸出(入)境。货车入境时,应当按规定张贴深港跨境运输车辆专用标识。入境后,按申报信息定线定点全流程封闭运行。
运输作业目的地在深圳的,跨境司机应当在申报时选择接驳站点,按指定的运输路线行驶,运输作业完成后,按时返回香港;运输作业目的地为除深圳、肇庆以外的“珠三角”七个城市的,跨境司机在深圳市域内须按指定运输路线行驶直至离深;运输作业目的地为肇庆以及珠三角以外省内其他城市的,跨境司机应在深圳指定接驳点进行接驳,按指定运输路线驶离。
接驳司机须先按规定完成注册登记,方可从事跨境运输接驳业务,在申报的指定接驳点接驳,并实施集中居住和闭环管理。跨境货物运输其他防控措施,按广东省、深圳市跨境货物运输疫情防控管理机构和有关政府部门制定的文件执行。
南方日报记者 崔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