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从2014年10月1日起,广东省率先在全国实行食品药品“黑名单”制度,受到行政处罚的生产经营者及其责任人员的有关信息将通过政务网站向社会网站向社会公布。“黑名单”制度属于事后监督,如何建立全过程的食品药品法律惩罚机制?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优秀律师朱列玉向记者表示,现在的政府改革和以前相比有所不同,以前是以审批为主,现在改成事后的监督为主。朱列玉告诉记者:“我觉得这个改革的方向是正确的,对事后的处罚应当非常严格,在事前对食品安全企业而言,特别是与国计民生密切相关的重要企业还是有准入制度的,所以说一个相对严格的准入制度加上一个事后制度的监管,我觉得这样是一个比较好的监管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