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前海将高标准建设深港国际法务区,打造国际法务“最开放”区域。粤港澳联营律师事务所、中外联营律师事务所、境外律师事务所驻前海代表机构、国际法律组织等入驻可最高获200万元支持。5月24日晚,《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支持前海深港国际法务区高端法律服务业集聚的实施办法(试行)》出台,促进高端法律服务业在前海集聚。
办法围绕“深港合作”“对外开放”“高端法律服务业集聚”三个关键词制定措施,扶持对象主要是“联营律师事务所、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前海代表机构;仲裁、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查明、商事调解、合规等机构;律师事务所经营团队以及港澳法律专业人士”。
只要符合“在前海合作区(含扩区范围)依法注册或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在区设立并实际运作;申请前已在区内运营并购买或租赁一定面积办公场所,以及申请时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均可申请。
在推动深港及国际合作发展上,对入驻法务区的粤港澳联营律师事务所、中外联营律师事务所、境外律师事务所驻前海代表机构、国际法律组织,办法将根据标准分级分类,给予30万元至200万元不同额度的落户扶持。
对聘用港澳法律专业人士的机构,按每名港澳法律专业人士每年3万元的标准,给予机构用人奖励,聘用达到30人以上的,一次性叠加奖励20万元。同时,给港澳法律人士在内地业务收入的30%予以扶持,每人最高不超过10万元,累计申领不超过两年。
对法律服务机构在重大商事谈判、诉讼、仲裁、调解等涉外法律服务事项作出突出贡献的,每个项目可一次性申请20万元高端法律服务奖励。
南方日报 记者/张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