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7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指导编制的《深圳市低空经济标准体系2.0及标准化路线规划》正式对外发布。该标准体系系统支撑低空经济全链条、全要素、全流程的城市级复制与可审计推广,覆盖飞行活动、基础设施、设备技术、运行管理、应用场景等多个关键领域,为低空治理现代化提供制度底座和协同规范。
深圳市低空经济标准体系2.0及标准化路线规划
一、背景与基础
低空经济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新质生产力的重要代表,正成为全球城市竞争的新焦点。深圳依托“国家低空空域管理改革试点城市”和“粤港澳大湾区综合交通核心节点”的双重定位,率先推进低空经济标准化顶层设计,具有全国示范和引领价值。
二、意义与必要性
随着深圳市低空经济应用场景的加快实施和跨域协同的快速推进,现行标准体系1.0在框架完备性、协同衔接和扩展性等方面仍存在不足。
为破解标准化滞后问题,在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共同指导下,深圳市低空经济产业协会联合相关科研机构及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于2025年启动编制《深圳市低空经济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版)》(以下简称“标准体系2.0”),重构面向全市、全域的标准框架,为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深圳经验”提供坚实支撑。
三、体系建设思路
(一)建设原则
标准体系2.0坚持需求导向,以低空航空器制造到应用推广为主线,依托综合保障和安全管理体系,构建“需求牵引—能力供给—治理支撑”的逻辑闭环,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迭代的建设模式。为确保体系建设科学合理、有序推进,制定如下原则:
一是系统集成与分层分区原则。统筹推进“制造一设施—运行—服务—安全”全要素,依托分层分区的治理模式,构建分类合理、层级清晰、逻辑严谨、衔接有机的标准体系。
二是兼容衔接与协同发展原则。以国家和行业标准为基础,结合深圳实际开展对接与扩展,强化多方协同实施,推动与国际规则的有机衔接,提升体系的兼容性和互操作性。
三是应用牵引与规模落地原则。围绕应急救援、物流运输、城市治理和文旅演艺等重点领域,制定配套标准和评价方法,推动示范项目建设,实现由“点状试点”向“规模化、常态化”转变,逐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应用模式。
四是安全优先与风险防控原则。在确保空域安全的前提下,优化空中交通管理,规范设施建设与运行要求,提升整体运行效率和安全水平。通过建立基于证据链的论证机制,确保系统具备可分拆、可扩展、可审计的能力,保持运行稳定。
五是前瞻创新与技术协同原则。体系聚焦飞行控制、通导监、侦测反制及动力推进等关键技术标准,强化系统间的互操作与配套衔接,同时积极引领新机型和新服务的发展。
通过以上原则的系统落实,标准体系2.0实现了从顶层设计到分层实施、从应用牵引到创新迭代的逻辑闭环,既符合国家标准化战略部署,又彰显深圳在低空经济标准化领域的引领、示范和推广作用。
(二)编制依据
本报告遵循GB/T13016—2018《标准体系构建原则和要求》等方法学指引,以结构合理、层次清晰、重点突出、可操作、市场适配为目标,对标准体系1.0进行系统升级与完善。
(三)适用范围
标准体系2.0以“深圳市低空经济”为核心,覆盖低空航空器制造、基础设施建设、运行服务、场景应用以及综合保障与安全管理等全链条内容。并与民航、应急、交通、电网、气象、测绘等相关体系建立“上位优先、地方细化”的衔接机制,确保标准与规范有效对接、协同实施。
四、建设内容
(一)标准体系结构图

(二)标准体系框架图

(三)各体系定位说明
为保持表述一致与边界清晰,标准体系2.0按“纵向三层+横向两翼”建立体系架构,并明确映射关系,落实“以应用为导向—以底座为支撑—以安全为保障”的编制逻辑,各体系定位见下表。
各体系在编制与实施中须遵循“上位优先、单向引用、禁止环状依赖”原则,确保标准间衔接有序、边界清晰、逻辑统一。


(四)标准体系升级点
2.重点强化
结合深圳低空经济产业链实际和“四张网”建设经验,标准体系2.0在延续体系1.0基础上,重点强化以下领域。
——全生命周期管理。覆盖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试验检验、适航审定、登记管理、运维保障及报废回收等环节,形成闭环管理。
——低空基础设施。落实“四张网”建设要求,将起降场、数据、能源、气象及通导监设施纳入标准化管理,构建智能融合的基础体系。
——低空场景应用。聚焦应急救援、物流运输、城市治理、文旅演艺等重点场景需求,建立应用标准和评价方法,推动由“点状示范”向“规模化、常态化”转变。
——全域安全管理。加强对航空器安全、基础设施安全、数据及网络安全、运行安全、应急处置以及合规与隐私等安全标准的落实,形成分层分级、覆盖全域的安全管理体系。
3.领域拓展
针对体系1.0在保障类标准方面的不足,标准体系2.0新增综合保障板块,涵盖人员、运维、绿色可持续、综合保险等要素,弥补了体系空白,解决了“重建设、轻运维”的问题,进一步提升体系的完整性、可操作性与可持续性。
(五)四张网对接关系
围绕“设施为底、联网为核、航路为纲、服务为用”的建设目标,标准体系2.0在结构与要素层面实现精准对应与协同支撑,构建从物理设施到数字服务的全链条标准体系。
1.设施为底(设施网)
2.联网为核(空联网)
3.航路为纲(航路网)
4.服务为用(服务网)
(六)标准化路径规划
为落实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目标,编制组围绕“规则先行、技术可证、应用可评”的总体思路,对500余份涉及低空经济的国际、国家及行业标准开展系统梳理,发现各二级维度标准分布不均,在安全管理、空中管理和基础设施等维度仍存在明显短板与空白。
在“标准体系2.0”框架下,坚持“上位优先、单向引用、以用定标、以评促改”,到2028年形成“底线完备、底座扎实、互联互通、应用成套”的标准群,推进工作分三阶段有序展开。
2026年——夯实底座。聚焦基础设施与关键制度类标准,优先补齐安全、空中交通管理、通导监、分类分级、登记与编码等底线与底座要求,同步对齐上位标准的术语、编码和接口规范,完成不少于10项基础类标准发布并建成“低空经济标准库”。
2027年——打通互联互通与验证链条。围绕通信导航监视、动力推进、飞行控制与自主系统、态势感知、数据治理和低空气象等关键领域,系统推进互联互通与验证方法标准研制,以典型场景为牵引,在专业作业、公共服务、市场业态三类场景中形成各1套“成套标准+验证方案”,全年发布不少于10项相关标准。
2028年——规模实施与评估固化。重点推动运维保障、起降与作业场所、适航符合性等关键环节的成套标准应用与系统化试验,建立城市级标准化运行评估指标体系,开展实施评估与复审,形成动态维护与更新机制,实现从“场景验证”向“制度沉淀”的闭环转化。
未来,将以标准体系2.0为基础,持续完善标准实施、评估与反馈机制,推进重点标准研制与验证应用,加快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低空经济标准体系,为全国推广提供“深圳经验”,为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五、体系解析
(一)基础共性(A)
基础共性体系是整个标准体系的“语言与规则底座”,通过术语定义、图形/符号、分类分级、数据/接口、编码标识等共性标准,为低空经济领域提供统一的概念体系和信息表达方式。该体系在纵向上承接国家、行业及相关领域基础标准,在横向上为低空专业技术(B)、航空器全生命周期管理(C)、基础设施(D)、空中交通管理(E)、场景应用(F)、综合保障(G)和安全管理(H)等各体系提供通用约束和引用依据,是保障不同体系间协同、不同主体间对齐的前置条件。
本体系设五个二级子体系:术语定义(AA)、图形/符号(AB)、分类与分级(AC)、数据/接口(AD)、编码标识(AE),如图3所示。本体系的标准化重点在于:一是通过统一的术语、图形符号和分类分级标准,规范低空经济相关概念、对象与层级划分,避免多头命名和口径不一,支撑政策文件、工程建设、运行管理等领域的语义一致;二是通过数据元、数据模型、接口协议和消息格式等标准,构建跨系统、跨场景的数据表达与交换规则,为标准数字化和系统互联互通奠定基础;三是通过统一的编码标识与登记规则,对航空器、设施、航路、空域、运行主体等对象进行唯一标识管理,支撑全生命周期跟踪、统计分析和跨平台对账映射,提升体系整体的可管理性和可扩展性。
通过本体系建设,可夯实标准体系基础,确保各类标准在统一语言、统一规则、统一接口下实现有机衔接,为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提供基础支撑。

(二)低空专业技术(B)
低空专业技术体系是支撑低空经济安全运行与能力供给的技术底座,围绕飞行控制与自主系统、动力与推进、侦测与反制、通信导航与定位授时、态势感知和其他关键技术等方向,规范关键性能指标、试验验证方法和接口要求,确保低空运行具备“飞得起、飞得稳、飞得安全、飞得智能”的基础能力。该体系在纵向上承接基础共性(A)的术语、数据和编码规范,在横向上为航空器全生命周期管理(C)、基础设施(D)、空中交通管理 (E)、场景应用(F)提供技术能力支撑,并与综合保障(G)和安全管理(H)共同构成“技术能力—保障能力—安全约束”的内在逻辑。
通过本体系建设,逐步形成以自主研发为核心、以智能化应用为牵引的低空专业技术标准群。既保障低空飞行器的安全与稳定,也在飞行控制、能源动力、智能感知与智能化等方向塑造竞争优势,带动技术标准持续升级。

(三)低空航空器全生命周期管理(C)
低空航空器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是连接技术底座与运行实践的关键枢纽,覆盖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试验/检验、登记管理、适航审定、运行维护与报废回收等全过程,是将“可飞”转化为“可长期安全运行”的核心承载。该体系在纵向上承接低空专业技术(B)的性能要求,在横向上与基础设施(D)、空中交通管理(E)及安全管理(H)形成闭环联动。
通过本体系建设,可实现航空器从研发源头到回收处置的全流程闭环管理,既保障安全性与可靠性,又推动低空产业链的规范化、规模化和绿色化发展。同时,本体系在遵循现有民航标准体系基础框架的前提下,结合低空航空器运行特点提出补充和细化要求,并面向无人机和eVTOL等新型航空器开展适配与延伸。管理类和过程类标准应坚持“可验证、可追溯、可审计”的原则,确保运行行为可检查、可复盘、可问责。

(四)低空基础设施(D)
低空基础设施体系是支撑低空经济“设施为底”的物理与信息载体,涵盖起降场、数据基础设施、能源基础设施、气象基础设施、通导监设施和测试实验场等要素,为低空运行提供可建设、可运维、可扩展的底层条件。该体系在纵向上承接低空专业技术 (B)的设施性能指标,在横向上为空中交通管理(E)、场景应用(F)、综合保障(G)和安全管理(H)提供基础支撑。
通过本体系建设,可逐步形成覆盖起降、数据、能源、气象、通导与测试等要素协同的基础设施网络,夯实低空经济运行基础,提升设施的可建设、可接入、可运维与可扩展水平,支撑规模化应用与场景落地,推动产业走向智能化、网络化与高效协同。

(五)低空空中交通管理(E)
低空空中交通管理体系是标准体系的运行组织与秩序控制核心,围绕空域使用、航路规划、空中交通管制、飞行流量管理和飞行情报管理等环节,构建适应“多源主体、高密度、动态化”特征的运行规则。该体系在纵向上承接基础共性(A)和低空专业技术(B)的通用规范与技术能力,在横向上约束场景应用(F)和综合保障(G)的运行边界,并与安全管理(H)联动形成“秩序+安全”的双重约束。
通过本体系建设,可实现空域的合理利用、航路的科学规划、管控的高效协同、流量的动态平衡与信息的实时共享,推进低空运行秩序建设与智慧空管体系发展,提升城市低空运行的安全性、可预期性和运行效率。

(六)低空场景应用(F)
低空场景应用体系是“以用定标、以评促改”的落地层,围绕低空公共服务、低空专业作业、低空市场业态三大场景,将上位体系中的技术、设施与运行要求转化为具体的应用规范与评价方法。该体系不再重复规定底层能力,而是基于A~E体系的既有要求,面向应急救援、物流运输、城市治理、文旅演艺等重点场景开展“成套建标与应用验证”。
通过本体系建设,形成“需求引导—标准制定—应用验证—评估优化”的闭环机制,推动典型场景的标准化、规模化和制度化发展,构建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低空经济应用体系。

(七)综合保障(G)
综合保障体系是支撑标准体系可持续运行的资源与服务供给层,涵盖人员保障、运维保障、绿色可持续保障、综合保险保障等要素,目标是把“人、物、钱、碳”等资源要素以标准化方式嵌入运行全流程。该体系不直接规定运行行为,而是为C~F 体系提供可量化、可评估的保障能力基线。
通过本体系建设,将逐步形成覆盖运行维护、人才培养、保险金融、绿色低碳与政策支持等要素的综合保障能力,促进资源配置与运行管理的有机衔接,支撑低空经济的安全运行、规模化应用与高质量发展。

(八)安全管理(H)
安全管理体系是覆盖全域的兜底板块,面向航空器、基础设施、数据与网络、运行管理、通信网络及应急处置等对象,构建 “风险识别—防控—处置”的闭环管理机制。该体系在优先级上高于其他体系,对涉及安全与应急的事项具有最终约束力,是确保低空经济“底线不破、红线不越”的核心支撑。
通过本体系建设,形成可感知、可预警、可处置的动态防控机制,建立贯通研制、运行与监管的安全闭环,为规模化运营、国际接轨与产业可持续发展提供基础保障。

六、组织实施与政策保障
标准体系2.0建设应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聚焦实际问题、回应现实需求,确保标准设计务实可行、执行有效、应用顺畅,实现“实用、管用、好用”。
为确保标准体系2.0的有效落实与持续运行,应加强标准化与政策的协同联动,从组织协同、宣贯培训、试点评估和人才培养四个方面同步推进,构建“机制完善—能力建设—示范带动一人才支撑”的工作格局。
信息来源: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