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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医药改革为发展高品质仿制药搭建平台

2015-11-10 16:36 来源:中国网 刘洪庆 魏婧

  中国网10月31日讯(记者 刘洪庆 魏婧)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10月30日起在北京举行,《关于授权国务院开展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和药品注册分类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草案)》提请审议。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与列席人员对该决定草案进行了分组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白志健委员表示,在试点中要高度关注制度设计要符合国情的问题,还要坚持推进配套政策改革。

  白志健说,药品许可持有人制度是国际上比较通行的做法,具有一定的制度优势,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我国目前药品管理模式下出现的问题,从源头上抑制制药企业的低水平重复建设,提高新药研发的积极性,提升医药产业的集中度。但推进药品许可持有人制度要充分注意国内外产业发展状况的差异,尤其是许可持有人承担责任能力的差异,不能完全照搬国外的制度,简单地将许可持有人扩大到药品研发机构和科研人员,尽管决定草案是试点的方案,也应该对药品研发机构和科研人员设定一定的要求,以确保许可持有人有条件、有能力承担药品质量安全责任,以确保消费者的权益。

  此外,他还表示,我们国家是仿制药大国,但是由于标准管理问题,仿制药质量普遍不高。这次改革由过去“仿已有国家标准的药品”调整为“仿与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的药品”,将大大提高药品审批的标准,提升仿制药的质量,解决我国仿制药“越仿越不像”的问题。但是高品质的仿制药能否在我国健康发展,还有赖于产品标准体系、审批、定价、招标等医药政策的完善。建议在试点的过程中,还要加快医药领域的改革,为发展高品质仿制药搭建平台。(完)

编辑:杨卓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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