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方开展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和有关问题的决定》5日起施行。决定提出,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天津等十省市开展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允许药品研发机构和科研人员取得药品批准文号,对药品质量承担相应责任。
去年,慢粒白血病患者陆勇因帮助上千名病友购买印度仿制瑞士抗癌药“格列卫”,被湖南省沅江市检察院以涉嫌“销售假药罪”提起公诉。据了解,抗癌药“格列卫”在世界各地的售价各不相同,比如在美国大约是人民币13600元,而在中国内地价格高达23000元。这一事件折射出我国药品产业的尴尬困局:创新原研药少,仿制药“品种多、药效差、质量参差不齐”。这正是此次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药品注册分类改革致力解决的问题。
据了解,此前我国很多同类仿制药仅仅是对之前仿制药的再模仿,很多所谓的仿制药有可能仅仅是主要成分相同,药效已然与最初的原研药不可同日而语。为此,这次改革由过去“仿已有国家标准的药品”调整为“仿与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的药品”,将大大提高药品审批的标准,提升仿制药的质量,解决我国仿制药“越仿越不像”的问题。
此外,决定指出,授权国务院开展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允许药品研发机构和科研人员取得药品批准文号。专家指出,这将有效激发科研人员的积极性,涌现更多新药品种,提升药品的质量和效果,降低药价。据新华社